对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最初的印象是在他主演的西部片中那个一身侠气的牛仔形象,我觉得那就叫酷。没成想,近日他女儿也成为了话题的焦点。听说这位千金跟自己的男友烧了一个价值10万美元的鳄鱼皮爱马仕包,而且这个烧包的行为还是以艺术的名义完成的“壮举”。
以艺术的名义,确实可以有很多种选择,比如高唱一曲《为艺术,为爱情》什么的,唱得好了也是挺震撼的。可是这位富二女选择了烧掉一个爱马仕的奢侈品,据说也是想震撼一下大家。大家震是震了,却不是震撼,而是震怒。没人认为这是什么“行为艺术”,还有人向她发出了死亡恐吓。
以艺术的名义焚烧奢侈品,这个行为究竟够不够得成艺术呢?行为艺术的根本离不开创造力和思想,一切艺术的行为都不是无目的的呓语,而是有焦点的诉求。弗朗西斯卡的行为却是源于金钱和高消费。即便她的诉求是反对奢侈品或保护野生动物,这样的行为也毫无创意而且更加奢侈、野蛮。
对于奢侈品,弗朗西斯卡小姐显然是缺乏理解的。奢侈品的存在有它自己的理由,它不是一种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物品,而是满足人们某种精神需求的物品。采取极端物质的手段,反对一种精神上的需求,这只能说思想过于肤浅了。
艺术品与奢侈品在某种程度上有些相似之处,譬如都是稀有的,都是价值高昂的。不过二者却又有根本的不同,艺术品更多的时候是不得不被贴上一个价格的标签,不然它的价值就难以显现出来。但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并没有办法衡量一个800万的艺术品,它的价值就一定比另一个标价1000万的艺术品少200万。所以,艺术品交易更多的时候是用拍卖的竞价方式来完成的,艺术品追求货卖识家的交易,有时候鉴赏层次到了,差点钱也没关系。
奢侈品却完全不是这样,尽管奢侈品所使用的材料不可谓不珍贵,设计不可谓不精巧,制作不可谓不精良。但其本质永远是用高昂的价格来提升自身的价值。同样的材质同样的设计同样的制作,撇去了商标,撕去了价签,拿到拍卖会上就很难说能价值几何了。购买者选择这样的奢侈品,也是想用价格提升价值。仿佛如此,人便高贵起来了。更何况,价签要给别人看到才会展示自己的“价值”,所以,应该说凡奢必炫。不炫不秀,你买那劳什子做什么呢?
反观这位富二代的弗朗西斯卡小姐,她的这个烧包行为,一点都不艺术,本质上还是炫耀。烧包不过是想给自己贴个标签,原以为可以贴上艺术的标签,其结果却是给自己贴了个价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