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作者:蒋建国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对文化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从时代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文化是一个民族最深层的精神积淀,是一个国家最鲜明的精神旗帜。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文化所蕴含的精神价值是文化之“魂”,是文化思想性的根本体现,是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力量源泉,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和方向;另一方面,承载文化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是文化之“体”,是文化实现教育功能、以文化人的基本途径,是文化生产力的重要依托,决定着文化精神价值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魂”与“体”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统一于文化建设实践中。为此,我们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事业,切实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创作生产更加繁荣,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文化建设之所以能开创新局面,最重要的就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作为继经济、政治、教育、科技等领域体制改革之后我国进行的又一重大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大力度推进、全方位展开、纵深化拓展,给文化建设不断提供强大动力,使我国文化领域整体面貌和发展格局焕然一新,并初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文化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明确提出到2020年文化建设的目标是: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中华文化走出去迈出更大步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基础更加坚实。这是我们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文化建设作出的战略思考和科学谋划,体现了我国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时代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一、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近年来,我们加强和改进文化领域宏观管理,初步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文化改革发展新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文化宏观调控体系,以更好地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是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要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的转变,更好地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要更加注重依法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推动副省级以下城市完善综合文化行政责任主体,理顺互联网管理体制,切实营造确保国家文化安全的市场秩序。
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国有文化资产是我国文化资产的主体,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课题。要理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部门与文化职能部门的关系,推动主管主办制度与出资人制度有机衔接,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文化企业正确经营方向。要加强国有文化无形资产和数字产权的管理,防止国有文化资产流失。要探索制定有关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使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健全文化法规政策体系。法律法规政策是文化改革发展的制度保障。要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要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形成有利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要加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特别是要通过加大投入,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
二、完善文化生产经营机制
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文化微观运行机制,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们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国有文化单位服务主体活力、市场主体地位不断增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文化改革发展新要求,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制度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创新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增强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重要职能。要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深化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内部制度改革,加强绩效评估考核,努力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要推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社会化。
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文化企业是文化发展的市场主体,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拓展出版、发行、影视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果,进一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网站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要在真正转企的基础上深入改制,推动已转企的文化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要大力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文化市场主体,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彻底转换机制,壮大自身实力,在发展文化产业和繁荣文化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推动文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是实现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把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与资源整合、结构调整结合起来,鼓励有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建设文化企业集团,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要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专、精、特、新的中小文化企业。要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
三、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越来越凸显。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文化与市场接轨,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初具规模,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加快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文化改革发展新要求,必须进一步改革按部门、按行政区划、按行政级次分配文化资源和文化产品的传统体制,打破文化市场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格局,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大力繁荣文化市场。
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生产所必需的要素交易市场,是繁荣文化市场的基础。要加强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市场建设,培育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产品市场,打造以博览和交易为核心的综合市场平台。要有序发展文化产权、版权、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文化资产评估体系和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发展以版权交易为核心的各类文化资产交易市场,办好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要推进文化资本市场建设,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有效对接。
发展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是繁荣文化市场的重要途径。要打破地域界限和行业界限,加快建设一批大型现代文化流通企业和若干个国家级文化产品物流基地。要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文化票务连锁服务网络,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和电影院线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出版发行企业实行跨地区兼并重组,鼓励文化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等先进物流技术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
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文化行业组织和文化市场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是繁荣文化市场的重要条件。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建设,健全行业规范,完善行业管理,推动各类文化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责。要积极发展版权代理、文化经纪、评估鉴定、技术交易、推介咨询、担保拍卖等各类文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文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引导其规范运作,为文化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
文化影响力不仅取决于文化内容是否具有独特魅力,而且取决于是否具有先进的文化传播手段和强大的文化传播能力。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文化传播手段创新,积极拓展文化传播渠道,文化传播水平显著提高。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文化改革发展新要求,必须加快构建和发展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文化传播体系,努力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相称的文化传播能力,不断提高中华文化影响力。
加强重要媒体建设。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重要出版社等主流媒体,是我国新闻传播主力军和舆论主阵地。必须加快发展步伐,切实提高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要探索新形势下舆论引导机制,健全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新闻传播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要完善采编、发行、播发系统,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提高核心竞争力。要发挥资源优势,加强网络报刊、网络电视、手机报刊、手机电视等新媒体建设,使新兴媒体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新阵地、公共文化服务新平台、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新空间。
拓展文化传播渠道。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极大增强了文化创造力和传播力。必须发挥各类信息网络的文化传播作用,积极拓展文化传播渠道。要利用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资源,建立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要整合有线电视网络,组建国家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建设国家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创新业务形态,实现互联互通、有序运行。要发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数字图书馆、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等重点项目带动作用,有效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增强国际传播能力。国际传播能力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大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要支持重点主流媒体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全球传输覆盖网络,尽快建设成为语种多、受众广、信息量大、影响力强、覆盖全球的国际一流媒体,并形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传媒集团,逐步实现由以国内发展为主向国内国际并重发展转变。要深入研究国外受众心理和接受习惯,加强传播内容建设和创新,实现有针对性的分众传播,提高新闻信息原创率、首发率、落地率,使我国主流媒体的图像、声音、文字、信息更广泛地传播到世界各地。
五、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
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是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迫切需要,是拓展我国文化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国文化领域对外开放取得显著成绩,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文化改革发展新要求,必须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对外开放格局,更好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完善文化开放格局。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关键是完善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要创新对外宣传方式方法,妥善回应外部关切,增强国际话语权。要坚持政府与民间并举、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并重,推动优秀文化产品走向世界。要完善支持文化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构建有利于外向型文化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外向型的产业基础。要加强文化领域智力、人才、技术引进工作,吸收外资进入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大力推进文化创新。
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必须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积极探索以市场化、商业化、产业化运作方式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文化品牌,搭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文化贸易平台,努力扩大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文化市场份额。要支持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与国际知名文化企业、文化机构开展合作,利用境外销售网络、传输渠道和贸易平台,推动我国文化产品进入海外主流社会。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必须拓宽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构建人文交流机制,促进中外优秀文化相互借鉴。要整合文化资源,拓展中国文化年、中国文化节、国际书展中国主宾国活动等文化品牌活动,加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和孔子学院建设,推动文化使者互访和中华经典翻译出版,鼓励各类学术团体、艺术机构在相应国际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要把政府交流和民间交流结合起来,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非营利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支持海外侨胞积极开展中外人文交流,共同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作者: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副署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