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佟佟(专栏作家)
她们是受害者,然后成为害人者,背负几千年以来中国原生家庭最黑暗的轮回。
一代天后梅艳芳去世十年了,依然风波不断。10月12日,一场梅艳芳遗物拍卖会在港举行,此事各方立场不一,有人觉得散去总比发霉好,有人出钱出力买回遗物不忍其四散,而有人呢,就在大吵大闹———这大吵大闹的人毫无悬念,是梅艳芳的亲妈和亲哥。过去的十来年里,梅妈和梅哥因为梅艳芳没有把全部遗产留给自己而一直在打官司,直打到自己破产生病也在所不惜,生命力之强悍可见一斑。这次遗物拍卖更让她大发烂渣,有人问她每个月可以从“梅艳芳遗产基金”里领12万元为何仍“不够用”,梅妈中气十足地在记者招待会宣告:“养儿育女,我花她的钱是应该的。”
因为养育了孩子,就觉得孩子一辈子欠自己,他(她)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这是一种很典型的中国式思维。资深心理学家武志红曾说过一个例子,“我们和西方的文化味儿始终不一样,你看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最终的结局是,俄狄浦斯王杀了自己的父亲。虽然最后承担了罪责,把自己的双眼弄瞎。而中国文化中最早期的圣人是舜,他是任父亲、母亲和弟弟怎么百般地折磨他,都用一种逆来顺受的方式去对待。”是的,哪怕是历史上最叛逆的孩子哪吒,在反抗之前也要先剔骨还父剔肉还母,也就是说你得先死一回才能有反抗的可能。这是中国文化对普通民众最深层的人伦暗示,“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哪怕就在一百年以前,父母打死孩子都是不被追究的。九十岁的梅妈正是这种思维下浸淫出来的母亲,“你连身体都是我的,何况你的钱呢。”
中国酱缸文化盛产一种“坏妈妈”。这种妈妈认定孩子是她的私有财产,“有些人说家里人对阿梅不好,你们管我怎么对她,就算真的不好,跟外人也无关。”直到女儿去世十年后,梅妈也理直气壮;而更具中国特色的是她还有强烈到不能再强烈的重男轻女思想:她强令自己的两个女儿小小年纪就辍学,浓妆艳抹上台卖唱以供哥哥读书全家生活,待女儿走红之后更成为她的摇钱树,买房、给“家用”,数目足够三个小康家庭开支,原因是还有两个儿子的开销包括在内;更有甚者,儿子做生意亏上千万,理所应当妹妹要去还……梅妈像极了张爱玲《金锁记》里怪戾的曹七巧,看上去实在不像坏人,在丈夫退位的家庭里含辛茹苦养大子女,一生勤劳克已甚至可以称得上为儿女操碎了心———但她们那极度的占有欲和强烈的性别不平意识,就像几千年来加具在女性身上的一具黄金枷,女人们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梅妈的两个女儿是早早就患癌过世,梅艳芳生前激烈到连母亲的面都不愿意见,最后宁愿把两套房子留给一直照顾她的造型师,母女关系疏远到连路人也不如,儿子五十岁了失业嗜赌,毫无责任感,谈到妹妹的遗产“立刻情绪激动到大喊大叫”(香港媒体语)。
无论是曹七巧也好,梅妈也好,中国式“坏妈妈”最让人悲伤的地方是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坏人。她们是酱缸文化的受害者,然后成为害人者,她们伤害了自己女儿,也毁掉了自己儿子,背负几千年以来中国原生家庭最黑暗的轮回,可叹、可悲,可恨又格外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