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艺术大赛和评选不胜枚举,有历史的,没有历史的,有全国范围大规模参选的,有只是提供给青年艺术家的等等,不一而足。
比如以今年进行到第十二届的全国美展为例,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近几年热度不减,对组织者来说,美展应该是繁荣文化、检验队伍、提携新人的举措;对画家来说,是从题材、技法到画面效果的激烈比拼;但是可以从中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尽管现在活动越来越多,场子各不相同,但评委看来看去总是那几个人,评奖人员结构基本不变,观点翻来覆去也就是那几句话;参赛者越来越倾向于同仁化或同质化,参看刚刚出炉的某赛区获选进京的国画作品,仅仅从能够看到的作品名称上而言,和15年前的国画作品放在一起,你会发现,时间简直把这个全国性的展览忘记了,鲜见“新作”、“黑马”之外,伪饰作品倒是屡见不鲜,内幕暗箱操作的疑云始终萦绕不去。
这些活动确实花了不少钱、下了很大工夫,但是看得出来,主办者要么就是行政化,十几年不变;要么就是商业化,追求短期效益。如此一来,活动虽然激起的浪花不小,但留下来的成果不多。
一项赛事,如果只是为比赛而比赛,没有立意深远的宗旨,那只是一次娱乐活动而已,意义不大;如果只有宗旨,没有行之有效的机制做保证,那么要体现其宗旨是很困难的。也许这宗旨只是个幌子而已,主办者并没有实现它的意愿;如果既有宗旨又有机制但没有有效的执行力,不能提供恰如其分的服务,那宗旨和机制也许只能停留在纸面上,不能实现。而有了宗旨、机制、执行力还不够,还需要有持之以恒的信念与热情,这样才能把事情办好,办出特色来。
同样是艺术奖项,英国当代艺术奖特纳奖评审成员每年也都不同,因此评奖过程每年都不一样。该奖主席佩内洛普·柯提思(PenelopeCurtis)曾说:“我能听到评委对作品关联性、意义和传递性等问题的有趣的争论。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权力,但我并不享受这个过程。而我认为,大家通过充分的讨论、达成对入围和最终获奖作品的共识的过程,更让我自己有满足感。”
再以举办了三届、进入中国7年的约翰·莫尔绘画奖(中国)为例,它有一套公正有效且本地化的评选机制,赛事所传递的服务精神是大部分国内绘画展览与比赛比较少见的。该奖项的每一届评委是变化的,每一届都换人,评委审美趣味多样,他们选择创作者的思路和眼光也不同。而服务艺术,不只是评出获奖作品就完事,还要组织艺术家参加国际展览和跨国交流。约翰·莫尔绘画奖自开设中国赛区后,评委成员的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每次大赛评委由中英双方著名的独立艺术家组成。英方评委有3人,中方有2人,尽管中方评委占少数,但每届中方评委都要畅所欲言。今年将某位中国画家推荐给英国赛区做评委,在英国引起轰动,这是英国本土从未有过的。这种跨文化的人员安排,改变了话语权结构,从而在制度上避免受到某个评委或某些圈子对评奖活动的片面影响,其机制意义是深远的。
评选应该没有“固定原则”,哪怕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由于每届评委都是从著名艺术家中挑选出来的“新人”,因此每位评委都有他自己的审美标准。而大赛事先不设“教条”,由评委通过对作品的争辩、遴选,通过思想的碰撞,将新的审美理念揭示出来。
用这样的理念与标准来衡量国内大部分展览和比赛,又有多少个评比能够真正做到如此的“别具一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