诲淫诲盗历来是判定真假艺术家的分水岭,所谓诲淫诲盗就是利用某种行为达到教唆社会的目的,而利用艺术形式起到这种作用的从艺者,应该不算是艺术家,起码不能算正经艺术家。大凡真正的艺术家没有不谨慎对待自己的艺术行为的,因为一旦对社会起到诲淫诲盗的作用,无疑污点也就成了他挥之不去的永恒了。
近日从沈阳喧嚣而起的“武松杀嫂雕塑”确实当引起艺术家的警觉。我们不必纠缠在作品是否忠实原著上,道理很简单,因为任何一部古典著作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以及和它相匹配的载体。原著具有的诲淫诲盗性质,你即使没作扩大,但只要忠实的在二次创作中履行了,你也是负有责任的。以武松杀嫂故事来说,它分别出现在《水浒传》和《金瓶梅》中。这里我们不考证两个小说之间的关系。因为谈到武松杀嫂的故事人们基本认为是《水浒传》中的章节。我们也不必援引原著文字来证明沈阳雕塑在忠实于原著上有多大差异。就此雕塑而言,它由语言文字转换成三维立体毕竟属于再创作,那么其中必然贯穿了作者的二次创作思维。不过这里我们就以退步推理方式对武松杀嫂雕塑进行一下构思诠释吧。我们假设它是原著的翻版,那么作者就能解释清诲淫的干系吗?
图1
“翻版”中武松的形象的主要突出点似乎是武松的舌头,因为他那贪婪的舌头似乎抵在了潘金莲的乳房上,这是原著中没有的情节。(图1)我们希望造像的“艺术家”自己先比划一下,你自己在愤怒时舌头是伸还是缩。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瞠目结舌”成语,“结舌”就是缩舌。看来作者的动机当是力图制造贪婪武松形象的,故而不惜违背常识。这可是作者的发明,是原著中不曾有的了。杀气腾腾二目圆瞪的武松看到仇人举刀劈刺时竟然色情难耐,这不仅违背了原著描写,也背离了人情甚至生理。照作者看来武松毕竟是血肉之身,纵然杀意冲天,但面对沉鱼落雁的潘金莲,你武二郎心里实际也处于杀与欲火的冲突中。善解人意的作者怎么为了出彩就偏偏忘了什么叫“杀红了眼”呢?
图2
再说“翻版”中的潘金莲吧,我们从作品中确实体会到作者是在将雕塑作为半独立性的创造,因为从潘金莲近一尺长的鞋及芭蕾舞装束衣著看,这是仿芭蕾舞剧。否则依原著那潘金莲应当是标准的三寸金莲。笔者在初听到此雕塑消息时,以为人们所惊叹的“黄”也就止于上面那些了,不!作者还有稀的!他还大胆的将如今的“大胆裸体艺术”引申进了他得意的创作中。这实在让人感到意外了。所谓大胆裸体艺术是指一丝不挂的身体作种种艺术造型展示,自然,阴部和其它部位一样必然同属于展示的范畴,但并不是特意去展示的。大胆裸体艺术虽然属于前卫范畴,但它的展示是有一定苛刻条件的,最基本的则是不能在大庭广众中故意卖露。我们返回来看翻版,这里的潘金莲在将挨刀时一条大腿高高翘起,这就有故意展示阴部露出之嫌了。(图2)这个潘金莲真够淫荡的,临死非但不吓得缩瑟成一团,反而大张大开与淫荡不离不弃!这股敬业精神令天下贪官污吏都黯然失色啊。作者的艺术思维确实也够浪漫的,因为这里之所以如此浪漫造型,按照作者思路则是遵循了芭蕾舞姿。可是,令人不解的是,即使是芭蕾怎么连裤衩都不穿呢?我们上面提到了《金瓶梅》,这里替作者圆场正好用得着了。原来《金瓶梅》中说西门庆家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所有的女奴婢都只穿外裙不穿裤衩,为的是给西门庆淫乐提供方便。不过,西门庆家规中可并没写西门庆的妻妾们底下也光哧溜的。估计潘金莲应该也有裤衩一类的保暖设备。
一个这样不堪入目的雕塑放在哪里合适呢?看来放在大庭广众的商场门口似乎有碍观瞻,因为从网络中反映出的“不少网友对此表示质疑,直呼‘毁三观’、‘很恶俗’、‘很黄很暴力’”反映来看,大家还是对光明、黑暗有个基本的判断。
唉,此雕塑只在沈阳某商场前暴露了三天就草草的,在一片奚落、不懂艺术的讨伐声中惆怅的收场了。据说以后将转到其它能容忍它的城市继续暴露。这可就让人不可理解了,因为既然沈阳下了逐客令,那么还有哪个城市愿意藏垢纳污呢?让我们留意它迁徙的消息吧。不过我们必须强调的是,不管你是不是艺术家,只要你的行为是表现在社会中的,你就必须遵守社会道德的规范,远离诲淫诲盗。
北京艺术研究所刘玉来20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