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仁
近日,会所又一次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有记者调查发现,位于故宫附近的嵩祝寺及智珠寺,作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被改造为私人高档会所,不仅内设豪华餐饮、住宿服务,还提供烧香、“坐龙椅”等服务。
中央三令五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媒体三番五次曝光会所问题,为何仍有会所“屹立不倒”?事实上,会所作为市场经济中一种定位高端消费群体的企业,本身无可厚非,只要不违法经营,无须进行道德原罪推定。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并不是要将所有会所统统一棍子打死,而是为了严防会所中暗藏涉公腐败,同时让一些会所侵占的公园景区、文物古建等公共资源,复原公益属性,还利于民。
私人会所姓“私”,公共资源姓“公”,如果私人会所占用公共资源,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涉嫌违法违规。此次曝光的会所,租赁古寺庙进行私人定制式的餐饮、住宿、会议等商业经营活动,将普通公众拒之门外,已严重背离古寺古建的公共文化属性,其装潢改造和餐饮活动,也对寺庙建筑和陈设构成了难以逆转的不良影响。效益上一边倒的局面,显然与历史建筑保护性开发的双赢目标相去甚远。
会所之所以喜欢开在历史建筑和公园景区内,看重的无非是环境文化要素所附着的巨大升值空间,寺庙古建经过翻修改造,便可自诩为中西合璧、古今交融,轻松捞得真金白银。正因为这样,即便经历多轮整改,会所也不会自动从寺庙古建等文物保护单位中退出,还往往使用隐蔽经营、提前预约、非请莫入等惯用伎俩抵制社会监督,逃避监管督查。更有甚者,通过寻租交易织造了权力保护伞,令清理整顿徒具虚名。
今年11月1日,住建部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深入整改提供了法治依据。对于仍在发作的“会所中的歪风”,相关部门理应各司其职、联合执法,既查处非法经营,也查处玩忽职守,让藏匿在文保单位、公园景区中的高档会所无处遁形。
也要看到,严禁在历史建筑中开办会所,但适度的保护性开发还是有必要的。如果不搞经营活动,文物保护和修缮的开销就要由纳税人集体负担,很可能会因为经费短缺造成文物失护。鼓励开发经营的同时,一定要遵循法治明晰保护第一、公共性至上的原则,让经营性活动无碍文物保护和公众利益。调处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历史古建才能散放更为温润的文化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