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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知识 | 书法艺术的审美境界(2)

时间 : 2024-04-25 投稿人 : 慧慧 点击 :

书之至者,妙与道参,技艺云乎哉!善乎韩子之知君志也,尝称君曰:‘喜焉草书,怒焉草书,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顾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华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万物之变,可喜可愕,不寓天地,必于草书发之,故其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朱长文《墨池编·续书断》)从而臻达情景心物的妙合无垠。书法艺术的境中之意,表征为抒情写意与物象灵神暗合,即“达其性情,形其哀乐”(孙过庭《书谱》)。书法所表现的思想感情通常同所书文字的思想内容相映生辉。如颜真卿书法刚严的用笔和结构与碑文的严肃内容给人一种凛凛然之感。不同时代的书法家具有不同的艺术理想,对天地万物形体美、动态美有不同的心理感受,因而表征出不同的艺术风格。此外,同一个书法家在不同情况下的思想感情,也相应地反映在他的书法作品中。如王羲之的《兰亭序》和《丧乱帖》就表达了不同的情思,具有不同的美的意境。书法之境有着高度的审美价值。优秀的书法艺术作品,奇丽瑰美,生机勃勃,千姿百态,意境幽远,能够培养欣赏者精微高妙的情趣。

境内之道, 集中代表了中国人的宇宙意识,即“于空寂处见流行,于流行处见空寂”。境内之道居于意境的最高层次,但它自己并不独立存在,而是要依赖于意境的前两个层次。这种境内之道已然达到一种“无”的哲学本体高度,是对道体(气)光辉的传递。而只有秉承了宇宙之气的生命性灵,方能于“澄怀味象”和“澄怀观道”之中“听之以气”。也就是说,通过意境的最高一层“境内之道”,宇宙宙大化流行,以道体光辉 —— “气”作为天、地、人“三才”的共同本性,以宇宙之气“通三才”(天地人)而两之(气贯阴阳)。如此,“境”就不仅成为天、地、人的本体,而且成为艺术的本体,使意境在“天人合一”之中臻至妙境。 境内之道是中国书法艺术精神的最高体现。如果不理解象内之意、境中之意、境内之道三者的同一性,便无法理解中国书法艺术无笔墨处却是缥缈无碍的化工境界,就无法从生气流行的空白处,感到鸢飞鱼跃的风神。因此可以说,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心手双释的自由精神“游”的境界,一种对立面化解为一片化机的“和”的境界。书家抛弃了一切刻意求工的匠气,从线条中解放出来,忘掉线条,以表现所领悟到的超越线条之上的精神意境,于斯,一片自然化机奏响在笔墨之间,而终归于“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老子》)。

书法的境界,既使心灵净化,又使心灵深化,使人在超脱的胸襟里体味到宇宙的无限。这样的意境才不会是情与景简单相加,而是在阔度、深度、高度上进入一个人生的诗化哲学境界。这样的意境就是景、情、道在人生审美体验中的统摄、聚合、交融。经典性书法作品都有一个独立的充满审美意味的线条世界。点线按字形结构进行全新的创构,使书法作品在空间构成中充盈着时间的动感,而成为有独立生命的运动的时空形式。书法意境产生于文字线条墨象的无穷变化之中,产生于走笔运墨所诞生的笔意情性之中。因此,那种泯灭书法的线性特征而与绘画合流的作法,是违背书法本体特性的。同样,那种一味创新以致抛弃文字形态而走纯线条之路的“试验”,也是难以成功的。因为它们违背了书法“达其性情,形其哀乐”的艺术规律,与书法精神背道而驰。

对意境的追求是中国艺术精神的鲜明特点。在我看来,意境的审美本质在创造意境过程之中,而意境的谜底就在于寻求作为过程的人生的意义和作为永恒的宇宙根据。艺术意境将人的瞬息存在与永恒之道结合起来,这一结合是基于一种人生哲思的冲动。

二 草书的独特审美境界

最能体现中国哲学美学精神境界的艺术是草书,最能展现中国书法艺术境界的也只有草书。只有草书才真正摆脱了书法实用性,而成为纯审美的曲线性观赏艺术。

这种纯线条力度、情感张力和时空转换的审美追求,使草书线条游动蕴含了无限生机和精神意向,在笔墨取舍与心灵才情律动之间奏出空间化了的音律之流。在点画线条的飞动和翰墨尘点的黑白世界中,书法家物我俱忘,化机在手。书之玄妙于此达到极致,书之舞成为大气盘旋的创造。

草书将中国书法的写意性发挥到了极致,用笔上起抢收曳,化断为连,一气呵成,变化丰富而气脉贯通,在所有的书体中最为奔放跃动,也最能抒发书家的情感和表现书艺精神。在点画线条的飞动和翰墨泼洒的黑白世界中,书家物我两忘,化机在手,与线条墨象共“舞”而“羽化登仙”。在“神融笔畅”(孙过庭《书谱》)之际,一管秃笔横扫无边素白,只见:“奔蛇走虺势入座,骤雨旋风声满堂”,“笔下唯看激电流,字成只畏盘龙走”,“忽然绝叫三五声,满壁纵横千万字”。(怀素《自叙帖》)在狂笔纵墨、释智遗形中,书家达到了精神的沉醉和意境的超越。书法之妙于此达到其极致,书之舞成为大气盘旋的创造。

草书的神妙在于传达出线条背后的道体光辉。“逸少曰:‘作一字须数种意。'故先贵存想,驰思造化古今之故,寓情深郁豪放之间,象物飞潜动植流峙之奇,以涩通八法之则,以阴阳备四时之气。新理异态,自然佚出。”(康有为《广艺舟双辑》)“草与真有异,真则字终意亦终,草则行尽势未尽。或烟收雾合,或电激星流,以风骨为体,以变化为用,有类云霞聚散,触遇成形;龙虎威神,飞动增势。岩谷相倾于峻险,山水各务于高深,事宜囊括万殊,裁成一相。或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虽至贵不能抑其高,虽妙算不能量其力。是以夫为而用,同自然之功;物类其形,得造化之理。皆不知其然也。可以心契,不可以言宣。观之者,似入庙见神,如窥谷无底。俯猛兽之牙爪,逼利剑之锋芒。肃然巍然,方知草之微妙也。”( 张怀瓘 《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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