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在农村建房这一方面抓的是越来越严,很多违规的建筑会被罚款,甚至拆除,其中“一户多宅”就是不被允许的,国家目前都推行 “一户一宅”的建房原则。虽说现在“一户一宅”的政策已经实行许久,但是却还有很多农民是“一户多宅”,那么,什么情况下才算是“一户一宅”呢?
一、“一户一宅”源于哪里?
“一户一宅”是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具体法律条文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
但是,由于现在农业各方面发展速度加快明显,很多农村地方还是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所以很多本来就不是很清楚的村民对于“一户一宅”的定义还是比较模糊。
二、一户一宅是没有特定标准的,各省定义不同
农村宅基地既涉及到农民的居住权利,又关系到农民的财产权利,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任何改革老百姓都十分关注。但是在最近推行的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很多农民本身的宅基地和农房并没有被确权,甚至还被当作违建予以拆除。这其中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涉及到农村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
虽然被叫做一户一宅,但是我国目前并未出台户籍法。这里所谓的一户通常是以公安部门的户籍数据为依据,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户口本。(农地圈备注:这跟大家理解的一处宅基地为一户有所区别,因为在现实中,宅基地和公安的户籍中的一户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一处宅基地现实中可以落几个独立户,一个独立户在现实中也有可能对应多处宅基地)
相关的法规(户籍管理条例)到是有,但是并没有规定什么条件下可以分户。分户的条件由各地方政府独自设定。
三、在农村什么情况下是被认为一户?
1、是夫妻即使分户的只能认定一户;
2、离婚一段时间且未共同生活且户口分开的算分户;
3、离婚后一方又另行结婚且户口分开的算分户。
4、农户只有一个未成年且未婚子女的,算一户。
5、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随儿子算一户。
6、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人成年的可以单独申请分户,其中父母应随一个儿子不得再分户。
7、一户村民虽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但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各省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同),可以认定为一户。
8、四代或三代同堂的第三代为儿子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宅。
9、干部、职工的配偶为农民,需要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建房,且自己没有享受公房、集资房、货币分房等房改政策的,算农村独立一户。
10、因继承合法取得宅基地的,不受一户一宅制度的约束。
11、其他特殊情形,应提交村民代表按“一事一议”集体讨论决定,经乡镇协同相关部门审核后公示认定。
相信之前对“一户一宅”不太了解的农村朋友现在也了解的差不多了吧,在我国每个省份“一户一宅”的定义都不尽相同,但是“一户”的标准在各省份都是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