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俊
《书法报》2013年5月15日第5版刊载了两篇文章,都对陈礼勤《中国书法真是最高艺术吗?》一文进行了批驳,两篇文章力挺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
看到“最高艺术”之类的题目,第一感觉是惊讶。原因很简单,就书法而言无论你怎样掉书袋查找出一部书史如何辉煌,书法家与书法艺术如何在各时代独领风骚,有多少皇帝喜欢并且提携,有多少大学者表态认可书法是“最高艺术”……但是,从学理逻辑、民众对书法的认可度、书法与书法家的现实地位等方面考量,都无法证明书法是“最高艺术”。毕竟,“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艺学科无法如数学、经济学有一个确证性的东西。而说书法是“最高艺术”若无具体标准,该问题既不存在也无意义,即便是唐太宗数次颁发诏书肯定书法是唐朝的“最高艺术”也不行。从哲学高度看,事物的量变质变、此消彼长是常态化的,只有“变”才会“不变”,书法即便在某时某地大为兴盛,也不能由此推之永远兴盛。文学曾为中国的第一艺术,作协主席享受到正部级领导待遇,而如今的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从书法的接受者角度看,中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大部分有着自己的语言文字,他们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而以汉民族为中心的书法在其生活中几无用处,何谈最高?
追求专业性、高标准本身是有价值的,因此各行各业都喜欢排名,这一点都不奇怪。经济界有世界五百强,教育界有高校排名,体育界有世界纪录,生活方面有幸福指数,娱乐界有“歌神”、“舞神”之说。而不好排名的一些东西也当仁不让,记者称“无冕之王”,教师称“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当然,书法也有排名,有公认的天下“第一行书”到“第三行书”,但没有“第四行书”到“第一百行书”之说。或许是因为有的东西根本不好比,因此任何排名都可能备受质疑,正如前所说的“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即便如幸福指数排名,有些国家的老百姓连温饱都成问题但面对摄像机镜头时,或许大部分的人都自觉幸福。
“质文代谢,与世推移”(刘勰),任何一门艺术的形式、内容、地位都将随着时代的发展有所变幻。音乐方面,各器乐都有其名家名作,不能说钢琴比小提琴好,吉他比二胡高;绘画方面,不同画种都有其名作,西方的《蒙娜丽莎》《向日葵》《格尔尼卡》,中国的《富春山居图》《开国大典》《蛙声十里出山泉》,根本无法分出雌雄;书法方面,五体书法中无法说楷书就是最高书体,也无法说《峄山碑》比《多宝塔》差,即便在具有很大可比性的诸如“颜体楷书”展上,某些作品也未必能够完全分出高下,比如某作品内容好而章法稍差,而另一件作品相反,实在要评奖就全凭评委们的个人口味了。同理,在艺术门类方面,无法证明哪一门艺术比别的水平都高,而成为公认的“最高艺术”。
关于艺术的起源,西方有著名的“巫术说”。记录文字的手段,可能演化为书法。但书写在西方为何没演化成“最高艺术”值得研究,难道是西方的哲学精神内核不一样,如逻各斯主义导致艺术的理性与模仿。
从某个角度讲某种艺术“最高”,我认为是成立的。从抒发情感的角度看,当以音乐、舞蹈为最;从象形状物的角度看,绘画、摄影为最;从想象的角度看,当以文学为最;从综合表现能力来说,当以影视为最……相信任何“最高艺术”论,都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或在特定的语境,否则就是夸大其词。比如,梁启超说:“如果说能够表现个性,这就是最高的美术,那么各种美术,以写字为最高。”宗白华说:“中国音乐衰落,而书法却代替了它而成为一种表达最高意境与情操的民族艺术。”如果将这些前提条件去掉,单独抽出书法“最高艺术”论是不严肃的。
当然,“最高艺术”论者也有比较极端的,如有学者说:“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又有学者说:“吾国书法不独为美术之一种,而且为纯美术,为艺术之最高境。”笔者并不怀疑两位学者的学问但强烈质疑其说法,这是没有与其他艺术作比较后的武断结论,是不负责任的。或许,仅仅能够说明他们对书法“爱之切”而不择言语。不知道,他们可否对学书法的年轻学生说:“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你们的专业是中国的最高艺术,你们多么幸福啊,祝贺你们!”也不知道,这些学生将作何感受。
学界对这些拔高之论已有质疑。何崝教授在《文史杂志》2007年第2期撰文《由熊秉明的书学理论谈到书法艺术在中国文化中的定位》,认为书学理论逐渐繁荣后书法的地位开始被部分学者拔高,特别是在一些有着国际艺术视野的学人中,如熊秉明在其著作《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提出,中国文化的核心是哲学,而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是书法。而何崝并不认同,反对的主要理由则基于熊秉明的机械比附。其一,熊秉明认为中国文化的核心是哲学,形而上的“道”为哲学核心,而书法的抽象性与“道”的抽象性类同。而何崝认为道的抽象性不能等同于书法的抽象性,而且是有限的;其二,熊秉明认为书法与《易经》的浓缩化、符号化、抽象化的精神有联系,书法把《易经》的精神具体化了。而何崝认为这种看法很可商榷,书法虽然具有抽象形式,却并没有与一定的概念建立联系,并没有形成一个符号系统,因而不能阐发什么道理,不过是观赏者在见到这些形态时,见仁见智地产生一些联想,书法的抽象形式不可能表达《易经》的“抽象精神”。因此,何崝认为,既然书法的抽象形式不能与“道”的抽象层次相比拟,也不能够表达《易经》的“抽象精神”,那么说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的命题就不成立。
笔者认为,书法与其他姊妹艺术应是一样,各有长短而且无法相互取代,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无论是改革开放前对书法的栽赃与否定,还是现在的无限拔高与赞誉,都无实际意义。如同劳动没有贵贱之分而只有分工不同的道理,它们生而平等。无论怎样“力挺”,都无法证明其就是“最高艺术”。“最高艺术”论与“核心的核心”论,都把书法的地位拔高得无以复加,不仅凌驾于其他艺术门类之上,还凌驾于中国博大的各文化领域之上。命题成立与否姑且不论,这并不利于书法吸取姊妹艺术与其他文化的营养。众所周知,中国画的用笔、用墨借鉴了书法,而书法借鉴绘画的黑白灰、构成、色彩等造型因素形成的所谓“展厅效应”,已经在书展中流行多年并被认可。
当某些人认为书法不能反映生活而无用武之地而久久不愿成立书协时,当书协成立后的书法刚刚繁荣30余年后,就抛出“最高艺术”论是否妥当?笔者认为,多花点时间做点对书法行业有实际意义的事情,要比那种自我感觉良好、妄自尊大地忙着进行“最高艺术”定位更为重要。无限拔高书法不但会影响姊妹艺术间的关系,对书法的建设也毫无用处,甚至会催生书法界的各种“玄学”,诸如玄乎的笔法论、气功论、哲学论,养生论、服饰论与表演等等,而沦为杂耍性的江湖艺术。不知道那些拔高书法地位的动机是什么,是书法本身的名副其实,还是欲谋求一些实际功利?诸如学科升级,书协与研究机构升格,还是书家与书作增价?我仅仅知道,书法当前的学科定位还颇尴尬,属美术二级学科之下的三级学科,另外,书法研究生的就业还有些困难,有的用人单位如中小学都明确表示只要美术不要书法专业。
补充一句,某些力挺书法是“最高艺术”的论据不值一驳。说绘画的技法难度远比书法差,因为书法下笔不改。试问:中国画、木刻是否也是这样,难道可以用橡皮擦掉重来?再者,同一段时间的笔会,产生的是书作多,还是画作多?艺坛是书家多,还是画家多?
(作者系艺术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