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民政部一批又一批地曝光了很多所谓“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特别对一些离岸山寨版艺术类社团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这一方面说明了这些非法虚假社团的确做了招摇撞骗、欺诈敛财等违法违纪行为,给社会和大众带来了极其不良的影响,扰乱了社会秩序,误导了大众审美,损害了大众利益。而另一方面大家在热议这些名单的同时,也在时刻关注和在意着那些所谓合法登记注册的社团,尤其是当前乱象层生的艺术圈,以及艺术类社团,它们的违法违纪行为谁来监管,何时曝光,又如何治理。
其实对于那些离岸山寨社团来说,并不难识别,也不难整顿,除了媒体曝光之外,加大各级政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重者甚至直接予以限制、取缔或者注销即可。而面对合法社团的非法敛财、违规操作等情况,如何监管、怎样治理却是十分关键的问题,也是大众颇为关心的问题。
现实社会中,在政府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 “国字号”社团、协会等机构,圈钱敛财、权力寻租、借艺术之名违规运作、艺术活动过度商业化等的现象不是没有,相反屡见不鲜。由于是已经登记注册的、被官方承认的所谓“合法”团体,有的虽然不是正规国家机构,但却充当了隐性职能部门的角色,拥有着官方背景,或是利用挂靠政府的天然优势,间接行使着部分执政职能,甚至做着政府想做又不方便做的事情。而面对这部分的“官方”团体,大众很多时候会有所畏惧,即便看到它们出现了违规操作的行为,也多是无可奈何,甚至敢怒而不敢言。
换句话说,在离岸山寨社团身上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所谓合法登记注册了的社团身上同样也很有可能存在,甚至在某些方面会有过之而不及,所以不能将当前出现的种种问题和乱象全都怪罪在这些离岸山寨社团身上,而对于那些已经登记注册了的社团就可以高抬贵手、从宽对待。原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先生就曾举例说,一个中央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就有100多个,既有儿子部门、孙子部门,还有重孙子、重重孙子部门,三五个人就成立个部门,挂个牌就圈钱。这些政府的“徒子徒孙们”,充当了政府职能部门的“钱袋子”和“养人机构”。也正是利用了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和畏惧心理进行着非法违规操作和创收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甚至成了不法商家和资本的帮凶。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社团,尤其是对于艺术类社团的全面整治,有关部门不仅要曝光和治理那些真正非法的离岸山寨社团,对于已经登记注册了的、身披官方外衣却有着违纪违法行为的体制内合法团体也要进行严厉治理,绝不能姑息,更不能护短,要做到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而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们在期待!
作者:黑子,著名文化学者、文艺批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