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现代中文中使用着“艺术家”这个词时,逐渐地发现了其反讽潜能。二手玫瑰乐队在《允许部分艺术家先富起来》和《征婚启事》两首作品中,滥用了这个发现,他们把“艺术家”这个词嫁接在各种反常动词与粗俗情境中,虽然呈现了某种反讽,却最终导致这两个音乐作品本身陷入无力与无聊。
另一个我们经常观察到的情况是,当一个年轻的或没那么有成就的外国艺术工作者被称作ARTIST或艺术家时,我们不会觉得这是反讽的;而一个中国年轻的或没那么有成就的艺术工作者被称作艺术家时,我们会察觉到这可能是一个反讽——在言辞中过于抬高了自己,反而显现出了自己的低劣,令人感到可笑与可鄙。
事实上在一个现代中文语境里,artist是不可能与“艺术家”对译的。问题不是出在“艺术”的问题上,这个“艺术”完全是延续了现代日语汉字中对art的翻译[1],几乎没有继承任何中文自身的意义传统,如果日本人当初考虑到了《晋书•艺术传》中“既興利而除害,亦威眾以立權,所謂神道設教,率由於此[2]”的方术-神学-政治-艺术形态,那我们今天只好遗憾没能领会日本译者当年的苦心了,因为这位日本译者对东西方文明的理解深度或许已经达到了21世纪20年代的水平。
所以“艺术家”中的“艺术”就对译于西语的“art”,两者是处在同一起跑线上的。但既然如此,为什么两个同样像“artist”的中国艺术工作者,其中一个会比另一个更像“艺术家”?
有哪些特点会让一个artist与其他artist相比显得更像无反讽意义的“艺术家”呢?是更大的年龄?还是产业稳定的家庭或家族?或者在美术学院有教职?乃至社会、学术与媒体的承认?
无论这个特点是什么,想成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而不自带反讽,还是要有一定标准的,达不到这个标准时,被称为艺术家,一定是反讽的。今年美院实验艺术系招生,宋冬教授的招生方向曾被误写成“行为艺术方向”,这让许多考生不敢报名,我想在社会语境里,“行为艺术家”的反讽几率可能会比从事其他技艺的艺术家们大很多。
我们今天所说的artist,有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西方对其文明原本的误读。我们知道柏拉图在其作品《王制》中描述了其著名的理念论,也就是事物被通过本源→模仿→再模仿的形式区分成了三个等级;其政治后果是掌握理念的哲人成为了王者,而对理念进行再模仿的artist——τεχνίτης与ποιητής——则遭受限制甚至被赶出城邦[3]。但其实就像人们误认为柏拉图是最早的乌托邦主义者一样,这其实是一次严重的误读,人们忘记了反讽这种修辞手法;细读之下,聪明的读者应不难看出无论是所谓的“理想国”还是“理念论”,都是一种有意虚高的设置,巧妙地曝光了那些一根筋追求“理想”、“不朽”与“完美无缺”的“理想主义者”们灵魂中的致命缺陷。
这种持续误读的高峰是理念与政治结合的近现代,中国整个现代化过程被西方各种“主义”搞得晕头转向,甚至一听名字就不靠谱的“虚无主义”都有其受众。岭南画派创始人高剑父先生就曾是其信徒,以美术为幌子助人制造炸弹搞恐怖主义,还被从事暗杀与破坏的众好手们称为“小诸葛”。
柏拉图反讽的理念论被改造成了“意识形态”这个现代产物,而艺术在现代则剧烈地理念化或意识形态化了。由于理念高于具体事物的等级制已经在文化思维中建立起来,一时间艺术也像政治一样各种“主义”丛生了,艺术创制者对这一转向或许并非始作俑者,但作为艺术事业的表述者与经营者,那些背后高手们对这套方法的实践则是可以察觉的。
Artist这个词从字面上看与Communist一样,充满了误读理念论痕迹。身为一个相信为艺术而艺术的纯粹artist,ART作为至高的理念是一定超过具体的artist的,那么我们可怜的artist怎么办呢?当然只好努力去模仿ART的理念了,最好的结果自然是artist与ART的完全融合,成为了”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哪怕是以吃死婴或生孩子喂狗的艺术形式。
所以对于一个artist,当然越纯粹越好,越独立越好,除了艺术本身,什么也不要考虑,超然物外,在作品中置入永恒回荡的纯粹性然后进行纯粹的永恒回荡,在巅峰中保存自己。
但我想说的是,虽然独立artist是完全可以存在的,但“独立艺术家”则完全不可能存在,其一定是自我拆毁的。因为这个“家”的用法是有着完全不同的中国传统的。
“家”的本意当然是我们熟知的家庭,甚至我们将其翻译成family,西方人也能理解一部分,但另一部分则是独立artist们不可理解的,比如“诸子百家[4]”的“家”,如果这里仅仅是个学派的意思,怎么会从字面上看学派的数量比学者的数量还多出十几倍?难道每个学者要分别创建十几个学派?再比如一个family里当然有各种美德与禁忌,但是为什么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5]”这么奇怪的禁忌?至于我们为什么要把一个个体艺术工作者称为“艺术——家”,则更神秘了。
至于那个对东西方文明理解程度曾达到过21世纪20年代的“国——家”——日本,在其天皇权力衰微而群雄争霸的“战国”时代,其政治的实际最高主权单位就是“家”,而在这些貌似由血统家族为核心构成的政治体中,也不乏被称为“家臣”的异姓效忠者。
我们可以看到,除了一些极小概率的情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作为超级刑罚的“诛九族”或者作为伦理禁忌的“无后”,基本上家是永恒存在的;族谱和祖坟固然有限,但家必然兴起于人之为人的开端时刻,而又保存着所有家人血统、姓氏、功德、存在的谱系以朝向未有止境的未来。就像柏拉图的理念说,中国的家系统既提供了一个永恒保存的可能,又提供了一个至纯至正的可能。
在中国书法艺术的绝对高峰王羲之那里,家系统则被实践成了“世家”系统,最精英的艺术始终被最精英的家族代代保存并被滋养向至纯至正。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很多伟大的技艺与本领都是需要童子功的,另一个简单的道理是,由于害怕自己的知识在传授中缺损而使人误入歧途(轻则害己,重则乱天下),伟大知识保存者在很多情况下是不愿公开传授自己的知识的。因为这两个原因,“世家”为某种伟大知识的永恒存在和至纯至正提供了可能,即使在现代化的今天,我们今天的主要传统武术依然延续着这种传承方式。
但是这种血统垄断却并非绝对正义,就像苏格拉底曾经提起的,好天分的父亲不一定生出好天分的儿子,好道德的母亲不一定生出好道德的女儿[6],世家遇到传人的“青黄不接”怎么办?此时伟大知识的保存者就必须做出决断——是要伟大知识的纯正和永恒,还是血脉的纯正和永恒。如果他们选择前者,就必须改变传承制度,开启部分的开放性,而如果他们选择后者,就要面对知识败坏与失传的危险。在唐太宗时代,门阀世族相比魏晋被削弱很多,而除国公贵族外,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女可入国子监受最好的政治与文化知识传授,但这些二代们如果这辈子无法凭借科举与功业晋升至三品以上,他们的子女就完全没有上国子监的机会了[7]。
除了失传与败坏,“家”还要考虑的是小家与大家的冲突问题,如果一个家族传承某种强大的知识,却用其作恶危害社会;或者说本来就因为继承而强于平凡人百倍,却又利用自己的强势与弱者争利,那么这种家就既不会永恒又不会纯正。因为正义者与受损者时刻期盼着其被消灭或败坏,这个期盼的力量也是永恒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不义之家”完蛋的几率会越来越大。
而在儒家对“家”做的许多重大改造中,有一项就是为了其正义性而进行的,就是将一个可能永恒也可能至纯至正的“家”置入到一个“家-国-天下”的逻辑中去[8]。无论什么知识,其都必须有与之配合甚至就在其内部的政治正义的知识,个人要保证在家中的正义,家要保证在国中的正义,国要保证在天下中的正义;而天下无外,王者治天下也无外。王者可以有其位,也可以不在位,但重要的是王者要具有天下整体正义的知识,也要拥有实现这种正义的技艺,拥有了知识和技艺,即使不在位,也可为素王,高低内外一贯打通。
一个要求独立的artist和一个不可能个体独立的“艺术——家”当然有所不同,“艺术——家”或许看上去像是一个个体人,但其实其包括了伟大艺术知识所依存的伦理关系,其必须建立一套可能使其艺术事业永恒存在、永恒导向至纯至正的传承与滋养系统,不能说你一个人死了,你的作品放在美术馆里,大家说不错,你的事业就完成了。另外,一个“艺术——家”必须追求关于正义的知识与技艺,用自己的艺术或政治性追求从艺术到国家、从国家到天下的无外正义,朝向一个素王的标准而持续地运动与制作。
注:
[1]王彬彬:《现代汉语中的日语“外来语”问题》,《上海文学》1998年8月号。
[2]房玄龄[唐]:《晋书》,中华书局,1996年。
[3]柏拉图:《Republic》AllanBloom英译本,HackettPublishingCompany,2004年,595a-608b。
[4]班固[汉]:《汉书•艺文志》,中华书局,1962年,“凡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此处的“家”实际上是指被编定的经典性作品或作品集。
[5]《孟子•离娄上》第二十六章。
[6]柏拉图:《Republic》AllanBloom英译本,HackettPublishingCompany,2004年,415a-c。
[7]吴兢[唐]:《贞观政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216页。
[8]《礼记•大学》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