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时间,大家就《功甫帖》的真伪问题展开了很多的讨论。这些讨论,对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有关古代书法、碑拓、复制、题跋、钤印等各种艺术类型的方方面面,无疑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对于特定的文献来说,其价值主要取决于你如何来利用它。基于这样的前提,我们可以再回来讨论一下《功甫帖》的相关问题,来看看帖中记录的这九个字究竟能够告诉我们些什么?
《功甫帖》究竟是什么东西?
《功甫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其实很令人遐想。以传统观点而言,这个帖无疑是个小柬。但正如很多人已经指出的那样,作为一幅一般意义上的便条,其内容实在太简单了。再者,尤其引人疑虑的是,传世的东坡函札乃至宋人函札,无论是手迹还是文献的记录中,在函中的自称大都是称名不称姓的,很少有如《功甫帖》这样,开首即自称“苏轼”的。
据唐代末年孙光宪所撰《北梦琐言》卷九记载:“古之制字卷纸题名姓,号曰名纸。大中年薛保逊为举场头角,人皆体效方作门状,洎后仍以所怀列于启事,随启诣公相门,号为门状。门启虽繁于名纸,各便于时也。书云:‘谨祗候起居,郎某官。’即是起居在前,某官在后,至今颠倒,无人改更矣。有朝廷改之,亦美事也。”可见在唐末的时候,门状或名纸已经改变格式,变为书状人姓名在前,问候语在后了。宋代的书仪基本上是延续了唐代的格式。据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士大夫交谒,祖宗时用门状……元丰后又盛行手刺,前不具衔,上云:‘某谨上谒某官,某月日,结衔姓名。刺或云状,亦或不结衔,止书郡名,然皆手书。苏、黄、晁、张诸公皆然,今犹有藏之者。后又止行门状,或不能一一作门状,则但留语阍人云,某官来见。而苦于阍人匿而不告。绍兴初乃用榜子,直书衔及姓名,至今不废。”这条记录,则不仅说到了名刺的演变,更是直接地揭明了陆游曾经亲眼目睹过东坡手书门状的事实。至于东坡既然已在当涂,且与功甫多次见面,为什么还要送门状这个问题,《曲洧旧闻》卷三记载了一件欧阳修的故事,说:“欧公下士,近世无比。作河北转运使过滑州,访刘羲叟于陋巷中。羲叟时为布衣,未有知者。公任翰林学士,常有空头门状数十纸随身,或见贤士大夫称道人物,必问其所居,书填门状,先往见之。果如所言,则便延誉,未尝以外貌骄人也。”这里值得一提的就是,每次去拜会士大夫,都要先递门状。再根据《癸辛杂志》中所述:“节序交贺之礼,不亲至者每以束刺佥名于上,使一仆遍投之。司马公自在台阁时,不送门状(即名刺),曰不诚之事不可为之。”也就是说,当时士大夫之间的会面都比较郑重,拜会对方之前,要先递门状或名刺。而逢年过节或者有事,但又不能亲自登门拜访时,也要让仆役代送门状给对方。
门状的大小,其实也有一定之规。《癸辛杂识·前集》:“今时风俗转薄之甚,昔日投门状有大状、小状,大状则全纸,小状则半纸。今时之刺大不盈掌,足见礼之薄矣。”但事实上,大状用得比较少,至于小状,据司马光《书仪》“名纸”条:“取纸半幅,左卷令紧实,以线近上横系之,题其阳面,云乡贡进士姓名。”自注:“凡名纸,吉仪左卷,题于左掩之端,为阳面。凶仪右卷,题于右掩之端,为阴面。”《新编事文类要启札青钱·前集》卷九也记录了门状的样式:“凡门状,用大白纸一幅,前空二寸,真楷小书字,疏密相对。”又说:“凡名刺,用纸三四寸阔,左卷如箸大,用红线束腰,须真楷细书。或仓促无纸线,则剪红纸一小条,就于名上束定亦得。”所谓“大白纸一幅”,说的应该是大状。所谓“用纸三四寸阔”,说的应该就是小状。
我们再接下来考察一下《功甫帖》的尺幅,据报道,大概是27.9cm×9.5cm,与前述小状的尺寸差不多。也就是说,《功甫帖》在我看来,其实就是个门状或者名纸,所以它的内容会这么简单,所以才会有连名带姓一起书写的方式。
总结一下,大概在元丰七年六月下旬,苏轼自黄州赴汝州,途经老友郭祥正的家乡当涂,逗留数日。在离别之前,东坡先写了个门状给郭祥正,说明要登门拜访告别。而《功甫帖》原迹就是这次告别前门状的实物留存。
翁方纲跋文的问题
翁方纲是位很有文献意识的学者,他撰写的很多文字的手稿,都经他本人仔细收存而流传至今。其荦荦大者如上百万字的《四库提要稿》,在历经劫火之后,现在安藏于澳门图书馆中。而尤其值得庆幸的是,这篇《功甫帖》跋文的手稿,也同样留存到了现在,现存于台湾的“国家图书馆”中。且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时,就被影印行世,化身百千,非常便于大家利用。而包括这篇《功甫帖》跋文在内的原本未曾入集的翁氏佚文,在上世纪经沈津先生辑录结集后,更是广为大家周知,为翁方纲和相关的研究,提供了不少的便利。这次有关《功甫帖》的讨论中,有一部分的争论,就是围绕着这篇跋文展开的。其中最使大家感到困惑的,就是为什么沈津所辑跋文,竟然与帖后所附文字存在差异?会不会是沈先生在过录时有所误植?还是这篇跋文本身在内容上存在什么问题?事实上,我们将沈本文字与翁方纲手稿对勘后可以发现,沈本文字除个别手民所误之外,并不存在什么大的问题。那么,是不是因为帖后跋文中存在的这些与原稿的差异,我们就可以认为跋文是伪作呢?当然不可以!事实上,以最令大家生疑的落款时间来说,原稿作“乾隆庚戌秋八月秋史侍御持以见示”,而跋文则作“乾隆五十五年秋九月十有二日,北平翁方纲书于宝苏室”,时间上竟然差了有一个月之久。但其实我们只要稍微认真读一下,就会发现两篇文字之所以会存在这样的差异,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如果文字相同,才应该引起我们的怀疑才对。这里说的八月,是指江德量刚把《功甫帖》送来翁府的时间,而九月十二日,则是翁方纲将应邀所撰的这篇文字誊录于帖后的时间。两者不同,完全合情合理。而原稿与跋文的其他不同之处,也不过是翁氏本人在誊录时,在原稿基础上的顺手改动而已,原本没有什么其他缘故,实在是不需深求的。但值得一提的是,翁方纲对于《功甫帖》的释文,与其他记录存在不同之处,即将帖首的“苏轼”写作“苏某”。这是不是意味着翁方纲所见之物,是作“苏某”呢?其实,这个问题也不能这么理解。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敬语、避讳无处不见,翁方纲对于苏轼极其膜拜,他的书斋又名宝苏室,就可说明这一点。而他之所以将“苏轼”改写为“苏某”的原因,就在于不愿意直书东坡之名。在古代,直呼别人的名,是件很不尊重对方的事情。明了于此,则翁方纲录文中与原帖存在的异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即虽然从艺术角度来说,这次面世的《功甫帖》及后附的翁方纲手跋,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即便都是摹作,从文献学角度来说,这两篇文字的内容却都有所本源,应该都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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