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邕(yōng)(133年—192年),字伯喈,东汉末文学家、书法家。汉献帝时曾拜左中郎将,故后人也称他“蔡中郎”。《熹平石经》部分由他所书。蔡邕精通音律,才华横溢,师事于著名政治家、学者胡广。蔡邕除通经史,善辞赋等文学外,书法精于篆、隶。尤以隶书造诣最深,名望最高,有“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有神力”的评价。
蔡邕的《笔论》,先谈书前的准备,继谈书写时的要求,从而涉及到书法艺术的基本理论--—体现生活美的问题。书法之所以称为艺术,就在于它和其他艺术一样,能体现出生活美和自然美。
正文: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
【释文】写字,是闲散的事。要写字先要放开胸襟,放纵情性,然后去写。如果是迫于事务(而书写),就是有中山兔毫(这样的好笔),也是写不出好字来的。
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
【释文】大凡作书,先要默坐(下来)静静地思考,任情适意,不与人交谈,心气平和,神情专注,有如面对皇上,(这样)就没有(写)不好(字)的了。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释文】写字的准则是心里要有字的形象。像坐像走,像飞像舞,像往像来,像卧像起,像愁像喜,像虫子吃树叶,像利剑长戈,像强弓硬矢,像水火,像云雾,像日月。纵横都有物可象征的,才可以称之为书法呢。
此篇书论的理论价值在于:
其一是提出了“书者,散也”的命题,论述书法创作与作者情怀之间的关系。蔡邕认为,书法创作首先要追求“散”。这个“散”字,即排遣、抒发,闲散、消遣的意思。只有作者的性情散淡,方能使作品风神潇散。
其二是首次揭示书法作为一种纯艺术的创作心态,即“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这种创作虚静状态又自由的心理,其哲学渊源,还是与庄子的“坐忘”、“心斋”等精神状态有关。
其三是强调书法的象形意义。蔡邕认为,“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通过描摹形象而展示书法特征的论书,是中国书论的一种重要表现表现形式。同时,中国文字起源于自然物象,故文字与自然真实形体之间,有某种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