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权利,允许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转让,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步骤有哪些,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步骤:
根据我国《土地登记规则》第五十一条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已登记地类变化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应当在农业结构调整后三十日内,持批准文件、《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1、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
2、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籍调查成果;
(5)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
(6)宅基地或房屋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及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9)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10)其他相关材料;
3、变更登记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办理的,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宅基地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2、宅基地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3、宅基地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宅基地的转让行为必须征得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看了上述内容,相信大家对如何进行宅基地变更登记有了很详细的了解。如果你家正好需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可以按照上述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