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目前很多农民可能也都听说了,从7月起,针对农村宅基地的清理工作就已经在很多地区陆续开展了,除了我们熟知的哪些违规宅基地清理回收之外,有3种情况下的宅基地也一概不准继承了。另外,多类宅基地回收登记和近期被在执行的空心房屋拆除,让农民觉得以后想要盖房子变得困难,4类农民禁止建房,农民都要注意!
一、3种不继承
1、没有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的
农村大多数情况都是子女已经有宅基地了。可能由于父母去世等因素,自己就可以“合法”继承了父母的宅基地。实际上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规定,宅基地并非农民的私产,所以就不存在继承之说,农民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子。由于我国目前遵循地随房走的策略,所以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必须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申请,并获得相关证明。
2、无地上建筑的宅基地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继承的只是父母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等设施,并没有资格直接继承宅基地。所以如果父母去世后,宅基地处于闲置或者房屋已经拆除,坍塌等无法利用,则子女不再具备继承资格。如果子女没有宅基地确实需要的,需要向村集体提出申请,重新获得分配的宅基地。
3、户籍改革后不属于原农村居民的子女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的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了,2017年农业户口取消在年底基本上要完成了,如果截止到户口改革完成,户籍仍然不属于原先的村集体的,这类子女无法申请土地变更,只能按规定使用父母留下的宅基地上的建筑,不能翻盖,加盖。如果建筑消亡的,相应的继承也随之终结。
二、4类禁建房
1、满足哪几个条件的农民可以建房
(1)建房的农民,户口必须属于原先的村集体户口。
(2)房屋建设的位置和面积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证的描述范围。
(3)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城乡规划建设许可证。
(4)房屋建造的高度,面积设计要和当地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一致。
2、哪些情况下禁止在农村建房
(1)宅基地使用超过审批面积的农民
有些农民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积原本就超过了审批面积,在建房的时候,还按照之前的“老宅”建造,这是禁止的,而且违规建造也将面临相应处罚。
(2)出售宅基的农民
大部分农民都知道,宅基地是允许在村集体内部成员中进行买卖的。有些农民将自己的宅基地出售,然后通过各种办法(不包含合法继承)又获取到新的宅基地,用来建造房屋,这是绝对禁止的。按规定,这类农民将不许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3)拥有一处以上宅基地的农民
现在农村有些农村宅基地数比较多,当然,来源合法的是没问题的,但是不合法的也面临清理,尤其是不合法的宅基地,是绝对不准许在上边建造房屋的。
(4)农民的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毫无疑问是可以用来建造房屋的,但是非建设用地按规定,农民不能私自改变它的用途,除非已经获得相关的审批。
关于继承问题,除了这三种比较典型的情况,农村还有个别情况下的宅基地也是不允许子女继承的,如违规占用的宅基地,农业用地上修建的宅基地。同时,如果农民切实有宅基地需求的,可以及时的咨询当地的宅基地策略,再进行申请。关于禁止建房问题,有些农民平时比较慢忙,上网时间少,很少关注到农村房屋管理的这些变化,农民在建造房屋前一定要多了解当地的政策,避免吃亏,切不可盲目动工。如果存在这些问题的农民,也要及时的咨询村里,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