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兵马俑在美国费城富兰克林科学博物馆展览时被人掰走手指,可能包括我在内的很多普通国人并不知道兵马俑在国外巡展这件事。虽然现在的网络资讯发达,但一两则普通的国宝展讯并不能引起人们的普遍注意和兴趣,而这一次兵马俑在美被掰手指事件迅速地在网络上引发争议并持续发酵,背后折射出的复杂的文化生态与大众心理或许才是真正需要认真思考的。
面对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质疑之声,陕西省文物局、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等相关部门和部分专家做出了回应,称此次展览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兵马俑是可移动的文物,只要在安全可控范围内展出,是可以的”。这样的回答显然不能平息民众的不满。再者,这次新闻受到极大关注也反映出人们更深的疑虑,即大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问题。像兵马俑这样的国宝级文物的出国展出民众是否事先有知情权,主办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是否可控”由谁来判断?事后美方发函致歉并承诺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中方也称将按程序进行索赔。对富兰克林科学博物馆的展览能力与安保系统的失察之责该由谁承担?正是因为整个事件缺乏大众的知情和监督,才会导致事故出现后社会的强烈关注与质疑之声。
在回应“该怎么看待文物出境展出交流的风险”时,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项目的一位专家说:“这就如同不能因为惧怕交通事故而拒绝行车上路一样,但防护措施必须跟上。”这样的表述虽然有些空洞,但逻辑上没有什么问题。然而这位专家接着说道:“随着民众素养的提高,能展的还是别窝着,能裸展的尽量别柜展。”这句话乍一听逻辑上也对,“能展的还是别窝着”容易理解,但“能裸展的尽量别柜展”,界限在哪里?民众素养提高到什么水平才能让文物放心地“裸展”?如何度量?
显然,在这位专家眼里,兵马俑是适合“裸展”的,虽然“防护措施”没有跟上。为什么不能“柜展”?这位专家并没有解释。在回应公众“为了减少损毁风险,能不能用复制品代替文物去展览”的疑问时,这位专家说:“到处是复制品展览,展览有何意义?珍贵的书画不能因为害怕人阅读而永远藏在柜子里。”大部分人固然更愿意看“原作”,但因此说复制品展览没有意义显然也不妥。不同的展览的目的不同,有的出于法规和文物保护的需要,有的受制于客观条件限制,以复制品作为展览内容的并不少见。很多博物馆的古代书画作品都是“下真迹一等”的高仿品甚至复制品,这并不妨碍人们对古代大师和工匠们的认知与追慕。就更别提信息技术下的虚拟展览了。2015年4月28日起在上海、北京、杭州、三亚等地举行的“不朽的梵·高”感映艺术大展没有一幅原作,而是以多屏幕投影技术将3000多幅梵·高作品全方位地呈现在观众面前,并伴随梵·高同时期的音乐。2016年4月9日至7月8日举办的“印象莫奈:时光映迹艺术展”也是如此。展览的“意义”因人因时因地而异,不能简单地说复制品展览就没有意义。
回到“裸展”还是“柜展”,这真的是“一个问题”。不妨就拿古代书画作品为例,它们能“裸展”吗?技术上没问题,但适合“裸展”吗?当然不适合。我们不能理想化地希望所有观众的素质都能达到文物保护的级别。一个孩子对文物的抚摸、敲打、刻画,都可能导致不可逆转的后果,不论这样的接触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一尊大理石或青铜雕像,一次抚摸留下的污渍也许通过简单的擦拭就可以复原,而对于一幅纸本或绢本的书画作品来说则是致命的。对于兵马俑这样的陶制品来说,污渍、刻画甚至是损坏,都是一个普通观众轻易可以施加,文物本身无法承受的。
一句“能展的还是别窝着,能裸展的尽量别柜展”,当然彰显了一种自信,但背后的隐忧也应有所考量。这次的兵马俑手指事件仅仅是一个缩影,类似的文物损毁、丢失事件不是新鲜事。文物展览,文化交流,文物保护意识也需同时推广。文物可以复制、电子化,展览可以延期、重复,观众素质可以提升、纠正,文物本身的存在却是唯一且无法重复的,损毁后也无法真正实现复原。“裸展”也好,“柜展”也罢,不是区分展览规格高低的唯一标准。站在薄薄的展柜玻璃后面的兵马俑,不一定就会让展览丧失所谓的文化交流意义。偷盗者的被捕,手指的失而复得,美方的致歉,保险的赔偿,专家的回应,不能是事件的结束,而是反思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