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御用监造”玉海东青啄雁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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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名 | |
创作者 | |
别名 | “御用监造”玉海东青啄雁饰 |
时代 | |
门类 | 玉石器 |
出土 | |
备注 | 文物号(新00135297) |
文保级别 | |
馆藏地点 | 故宫博物院 |
“御用监造”玉海东青啄雁饰❖图片
“御用监造”玉海东青啄雁饰
“御用监造”玉海东青啄雁饰另面
“御用监造”玉海东青啄雁饰❖简介
“御用监造”玉海东青啄雁饰,明,长5.5厘米,宽3.5厘米,厚1.4厘米。
玉饰暗白色,月牙形,中间透雕一海东青啄大雁头,迫其降落于水,下部有水波与苇叶纹。作品背面边柱上有阴线“大明宣德年制”、“御用监造”款识。
“御用监”是明代宫廷内专司造办用品的机构,由此而知此物为明代宫廷督造的用品。传世的明代玉器中带有制造年款的非常少,而带有“御用监”款的作品仅此一件,因而非常珍贵。“海东青啄雁”的图案反映了我国北方地区养鹘捕雁的习俗,同类题材在辽、金玉器中大量出现。从造型判断此饰物应为妇女的头饰。
相关知识科普
御用监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明初置,设令、丞等官,为二十四衙门之一。后来迭经变易,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改设掌印太监1员,下设里外监把总2员及典簿、掌司、写字、监工等,掌管造办御用围屏、床榻等木器及紫檀、象牙、乌木、螺钿等玩器。所属仁智殿有掌殿监工1员,掌管武英殿中书承旨所写书籍画扇。清代沿置。清顺治十年(1653年),其为十三衙门之一。顺治十八年(1661年)裁废。
海东青
海东青是一种鹰,体小而凶猛,善捕杀大雁、天鹅,金、元时贵族养之用于狩猎。据金史记载,女真贵族每年都要进行放鹘捉雁、捕鹅的“如春水”活动,海东青捕雁(鹅)图案正是这一活动的表现。这类题材的玉器被人们称为“春水”玉。
透雕
雕刻技法之一。一种是在浮雕的基础上镂空背景部分,有单面雕、双面雕之分。另一种介于圆雕和浮雕之间,常用于民间床、窗、梁、护板的雕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