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今日社评
严肃的学术处理,必须有严谨的程序。我国学术不端问题之所以频发,就因缺乏学术管理,学术管理被行政管理所替代,导致行政处理代替学术处理,行政利益原则代替学术原则。
抄袭学生的创意,在作品获得“红点奖”国际大奖(素有国际设计界“奥斯卡”之称)后,却被学生发现。记者从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院办了解到,学院初步认定,石元伍教授涉嫌“外形抄袭”学生的毕业设计作品,决定暂停其系主任职务,并呈请学校学术委员会依相关条例进一步处理。同时,学院要求,石元伍教授应向胡素美书面道歉,向“红点奖”组委会申请更改作品第一作者。
对于该校对涉事教授的处理,有关专家认为,“湖北工业大学对涉嫌抄袭的教授予以‘停职’,体现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良好舆论导向和警示意义。一些人看来,校方给教授处分,显得有点‘较真’,但学术需要‘较真’精神。”从表面上看,该校确实很认真,对教授抄袭学生作品创意也不放过,给予涉嫌抄袭的教授严肃的处理,不像一些高校对学术不端百般包庇、遮掩。可是,如果真正“较真”,该校的处理程序却存在严重问题,是对学术问题进行行政处理而非学术处理,而且,学校提出的更改获奖作品第一作者的处理意见,也不符合学术处理原则。
据报道,该校是先对涉事院长进行行政处理——暂停系主任职务,要求其向学生道歉,再“呈请”学术委员会进一步处理。这一程序颠倒了。对于学术不端问题,首先应该由学术委员会启动独立调查,再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学术处理和行政处理——学术委员会向学校行政提出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其调查结果具有最高的学术权威。但现在却是,学术委员会将在学校行政的授意情况下调查,这能保证学术调查、处理独立吗?
这样的处理,是有严重的后患的:由于没有独立的学术调查、处理程序,涉事教授并不会承认学校行政对其的处理是公正的,事实上,他已经放出话来,“如果非要界定,也得找到法律依据。现在学院突然做出停职决定,显得过于仓促。”由于对教授的教育、学术处理不严肃、严谨,高校近年来频繁陷入争议和纠纷,前不久北大闹出的“邹恒甫事件”,就与当年北大没有严格按照解聘教授的程序处理有关——不管学校解聘教授的理由怎么充分,但没有经过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会、接受当事人申诉、进行仲裁等程序,是无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高校在总结其他高校应对学术不端危机中的教训时,得出一条经验,“快刀斩乱麻”,在第一时间,回应舆论关切。这在当前的舆论环境中,可以赢得一时的好评,但是,这却不是规范的应对学术不端的程序。对于湖北工业大学这起事件,合理合法的程序应该是,学校发布声明,组成独立的调查组对涉事教授、研究生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果公布后,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教授、研究生做出学术处理和行政处理。
根据媒体提供的事实,这起事件,不但涉及石教授抄袭,还涉及共同署名的另一名研究生。如果抄袭成立,那么,就不但要对石教授进行处理,还应该对另一名研究生也进行处理。不然,就不能谈得上“严肃”。再就是,从学术处理原则分析,对于抄袭作品获奖,不存在补上署名的补救措施,只有撤销这一作品的奖励,才是对奖项的严肃性和学术尊严负责。该校或认为,处理了当事教授,作品补上署名,获奖还是属于本校,“不伤大雅”,而这反映出学校对待学术成果依旧十分功利、是非不分的态度。
不能因为学校第一时间暂停涉事教授的职务,就认为学术处理是严肃的。严肃的学术处理,必须有严谨的程序。我国学术不端问题之所以频发,就因缺乏学术管理,学术管理被行政管理所替代,导致行政处理代替学术处理,行政利益原则代替学术原则。学术问题的处理是否坚持学术原则,这是舆论在分析学校处理学术不端事件中,也应该坚持的原则。在湖北工业大学,成立有学术委员会,可却没有让其独立发挥作用,甚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