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艺术"的尴尬
诚然,任何批评标准在付诸实践时都会出现误差。不允许误差的存在,不是唯物主义的态度。但是误差太大,特别是指鹿为马、自相矛盾、二律背反等谬误不断涌现时,书法批评的学术性和科学性就大成问题了。如果说,年轻一代书法研习者的短处在于"读书不多"、"所见不博",那么教授、研究员、编审、一级画师们的病根何在呢?如果说,无名者的通病是难耐寂寞,急于成名而贪求捷径,那么已是著名书法家的笔下为何也时有野怪风、霸悍气、娃娃体和"低级错误"出现呢?如果说,我们还认为书法是时代精神和人格力量的艺术化表现,仍然崇尚"禅意"的话,那么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刷之下,纵览全国每年上百次展赛中的评委名单,作品和入选的"参赛专业户"的"创新之作",人们又能从中觅到几许"禅意",看出什么样的时代精神和人格魅力呢?
由此,我产生了一个观点:书法自身确实具备了构成独立艺术的许多条件和因素,但当书法进入社会以后,这些艺术成分逐渐让位于社会性,书法就转而成为一种社会艺术、环境艺术和观念艺术了。也就是说,书法艺术不再持有独立艺术的护照,降而为"准艺术"了。既然是"准艺术",是社会艺术,那么"书以人重"、"见人不见书"的现象的存在,就是题中的应有之义,强调"书外功"重于"书内功"也顺理成章地成立了。苦的是如此一来,批评文章便极难撰写。因为书作是人的身份、地位、名气的物化符号,除了捧场喝彩,怎能允许指正不足之处,指正了又如何改进呢?
书法批评之难,说到底,最难之处就在于有真知灼见的批评文章很难变成铅字。尽管大家都不否认书法批评对于书法创作和欣赏的健康开展意义重大,也知道千百年前就有了"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的人生格言,但不可否认,倾听批评意见到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被批评者如果不具备涵容的雅量,宽厚的文科知识根底,清醒敏锐的思辨头脑,得心应手的用笔技巧等自身素质,以及缺乏和谐宽松的文化环境作背景,则心理承受力肯定高不了。看看文学、戏剧、影视等艺术门类,即便是大师级艺术家的呕血之作,批评文章也每每直呼其名坦言得失,如电影导演谢晋、话剧作家曹禺所经历的那样。但在书法界,不要说老一辈书法家的书艺不能坦言不足,就是20来岁的"新秀"们也是听不得异议的。忆及书法史上米芾"臣书刷字"的自评;苏东坡谓黄山谷书法是"死蛇挂树",黄山谷称苏东坡书法是"石压蛤蟆"的互评;白蕉讥评包世臣作书如"江湖上卖膏药的汉子一路翻滚","康有为是大言欺世的狂士,其书如一根烂草绳";陈独秀直言沈尹默青年时的书作"其俗在骨"等旗帜鲜明、痛快酣畅的诤评,真让人钦羡不已,又感慨万千!狄德罗在《论戏剧艺术》中谈到:"不管一个戏剧艺术家具备多大的天才,他总是需要一个批评者的。……假如他能遇到一个名副其实比他更有天才的批评者,他是何等幸福啊!"狄德罗的时代早已过去了几百年。社会的发展总是朝着民主与科学的方向前进着的。已有数千年历史的中国文字造型艺术样式-- 书法要想保持艺术的青春和生机,不在批评上迈出坚实的步伐,勇敢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冷静地自省和自剖,那么书法的没落就是不可挽回的颓势。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事过境迁,不进则退,历史的规律是不可抗拒的。地自省和自剖,那么书法的没落就是不可挽回的颓势。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事过境迁,不进则退,历史的规律是不可抗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