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家庭改造危房,将获得原则上达到6.8万元/户以上的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记者昨天获悉,市住建委等部门已发布《北京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主要针对这些家庭在房屋改造过程中给予资金支持。
市区两级安排资金补助
对于这些人群的危房改造,市区两级财政均会有一定支持和补助。其中,市级财政将按照差异化补助标准对各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给予补助。
其中,对生态涵养区(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按照4.7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其他郊区(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按照4.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城区(朝阳、海淀、丰台)按照3.4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区级也要积极安排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力度。
根据方案,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原则上应达到6.8万元/户以上。对于拆除重建、加固维修实际投入低于6.8万元的改造对象,区级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补助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各区应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提高区级补助标准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和无房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
拆除重建面积不超60平方米
不同级别的危房也将有各自的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维修,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 D级危房确无加固维修价值的,应拆除重建。相关部门将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按照消除直接危险,同步提高房屋整体强度的要求科学实施,确保质量安全;推广造价低、工期短、安全可靠的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技术。
改造过程中,也将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尤其是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每户控制在40平方米至60平方米以内,加固维修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正房面积。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住建委已面向社会征集了首批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专家,发布了《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技术方案目录》,并编制完成了《北京市农村危房加固维修技术指南(试行)》,供农户参考使用。同时,为了让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尽快掌握危房改造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还印制了《口袋书》《明白卡》等宣传手册。
明年年底完成全部改造
记者了解到,本市会分步骤、分重点做好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保障一户有一处安全住房。今年年底前,将完成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50%改造任务,完成低收入群众C、D级农村危房30%改造任务,2019年力争完成全部改造任务,2020年做好收尾工作。
对于在不同年度启动的项目,相关部门已经敲定了具体的工期进度。纳入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的项目,应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次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纳入2019年危房改造任务的项目,力争2019年12底前全部竣工,2020年6月底前完成扫尾。
改造方案同时披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也会纳入市级对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相关部门将对各区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