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建筑行业上,我国比较看重的还是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毕竟它比起传统建筑来说优势比较得明显,各省每年也定有相应的目标,毕节市也是如此,为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特发表相应实施意见!今天我们具体来看看意见中的政策支持内容。
毕节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之政策支持:
(一)强化用地保障。对装配式建筑部品(件)生产基地、示范项目建设提供差别化用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地单位根据立项文件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前须征询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装配式建筑控制指标的书面意见,各县(自治县、区)国土部门根据发改部门的立项文件和推进小组书面意见,可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明确的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中。对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应提高项目的装配率和全装修成品住宅比例。
(二)落实财政扶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装配式建筑有关企业,依法依规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工业发展等市级专项资金,用于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落实税费优惠。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符合条件的装配式项目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履约保证金等政策和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加计扣除、增值税即征即返等税收政策。
(四)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把符合条件的装配式企业、基地和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购买装配式商品房和全装修成品住房的,按照信贷政策积极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物可持续的原则,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项目贷款供应,对达到授信条件的开发贷款,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发放贷款。将装配式部品(件)评价标识信息依法依规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信系统。
(五)技术创新支持。从科技攻关计划中安排科研经费,支持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攻关以及设计、标准、造价、施工工法、建筑技术研究。落实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装配式建筑研究的给予一定扶持。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研究根据行业需求纳入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六)实行面积奖励。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同时满足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对装配率达到30%的项目,纳入绿色建筑统计范畴。
(七)优化监管服务。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对相关项目开发和施工单位资质升级、延续、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予以优先办理。采用装配式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售监管资金比例可凭装配式建筑生产供应链企业的相关收付凭证予以核拨释放等额预算监管资金;公安局、交通运输管理局、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优化超大、超宽部品(件)(预制混凝土及钢构件等)运输审批服务,认真落实相关部品(件)运输车辆高速路通行费优惠政策。探索创建装配式构件信息共享网络和数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