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全国各地都进行了大规模的新建设,房屋的征收成了工作的重点,那么大家对房屋征收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又知道多少呢?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到了一些相关知识内容,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什么是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就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
二、房屋征收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进行项目的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的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了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要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于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涉及到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的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的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的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的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到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有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的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2、对于在法定的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具体最新规定由国务院于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的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
三、房屋征收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第八、第九条规定:
1、征收范围属于国有土地。
2、因公共利益需要: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3、符合四规划一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的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到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到的有关于房屋征收的具体流程的相关知识内容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的征收应当坚持“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所以我们在被征收前一定要做好维权工作,这样才会得到我们自己应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