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统一规定下,各地区的具体工作程序又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浙江省淳安县农村建房土地的审批应该怎么做,准建面积又是多大呢,一起看一下淳安县政府的通知吧。
审批坚持先拆再建的原则和带方案审批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 需要农户口头或书面向村国土协管员(村主要负责人)提交建房申请,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建房方案。建房方案可以从县住建局提供的农村建房图集中选取;若农户对提供的方案不满意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以到乡镇城建办领取设计修改联系单,至县住建局指定设计院进行修改(一次免费),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后报城建办审核,符合风貌控制要求后,农户签字确认。
2 村国土协管员(村主要负责人)收到农户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组织村两委进行集体讨论,集体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公示照片和审批资料一同上报乡镇城建办。
3 乡镇城建办接到建房申请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城建、国土、包村干部、村主要干部,涉及水利、交通、林业等方面的邀请水利、交通、林业相关人员一同到村进行现场勘查,勘查无异议后,组织通过审批。
准建面积和规模的规定
1到2人的农户占地不得超过110平米,3到5人的家庭占地面积不能超过140平米,6人以上的家庭控制在160平米以下。楼层不能超过3层,檐口不得超过10米。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光照条件不好的,可以向村委提出申请适当调整。
农户需要在施工现场公布住宅设计图,一般是从通用图集中选取。全县所有农民建房都享受免费图纸修改服务和设计单位免费下乡指导服务。也可以自行委托设计,同样需要把设计图和施工公示牌挂在现场。
以上就是淳安县政府对农民建房的规定了,要建房的淳安朋友请仔细阅读按照规定来施工建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