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构成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二、什么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可不交纳物业费;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可不缴纳物业费;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可不缴纳物业费。
三、房子还没住要交物业费吗?
1、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