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身份证件。现在随着国家科技不断的发展,交通也非常的便捷。大多数人都背井离乡外出打拼事业。其中就有人选择将户口迁到现居住地。户口迁移的办理说难其实也不简单。主要是要准备好相关办理程序中所需的证明材料。那么,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呢?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说说吧。
一、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1、基础证件: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一份复印件备用)、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子女投靠父母(出具未婚证明、未就业证明、失业证明、劳动合同解除书)等。
二、户口迁移的流程
1、带上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办理迁移证;
2、带上迁移证和所需材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3、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所需材料:
A、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B、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C、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三、户口迁移的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4、《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时,城市需在三日以内,农村需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
综上为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户口迁移流程的内容介绍。户口迁移的办理其实是目前大部分办事程序中,程序较为简化的一种。其最重要的就是对材料的审核严格。所以,在办理前一定要了解清楚需要带的材料哦。希望本文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