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一般是房主自己找的工人,这些工人多为同村村民或附近村的村民。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被砸到或摔伤等施工事故。这种情况下谁应该对摔伤的工人负责?房主需要做的事是什么?
首先要看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房主与工人直接签的合同还是房主与领工签的合同,领工再带人来上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给支付报酬的合同。
如果是房主直接与工人签订合同就是工人是承揽人,最高法院规定承揽人在工作中产生自身损害的,定作人法律上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房主在受伤过程中有做指示造成工人受伤,房主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承揽人没有从业资格,承揽人承担的责任更大。
如果是房主领工签订的合同。这里面领工与工人是有雇佣关系的。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雇主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就是工人受伤领工要承担责任。若是受雇工人没有相关资质,工人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两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村民无偿来帮工的。相关法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了帮工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自愿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建房摔伤属于民事纠纷,赔偿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调解,也可以法院起诉。
建房本是值得高兴的事,可不要为了贪图便宜随便找人。一定要确定对方有相关资格和能力,否则造成施工事故,真是得不偿失了。或是找人来帮忙的可以买一份临时保险。以上就关于农村盖房摔伤的责任情况,希望大家盖房都能平平安安的,开开心心的住上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