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房采光标准是什么?
1、建造建筑物不能违反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住宅楼房间距应该保证被遮挡的住宅建筑底层向阳的窗户在大寒至冬至日至少有一小时的满窗日照时间,这是居住建筑楼房采光的主要依据。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时间的标准。
二、采光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1、《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的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2000元。违法建筑和处于新建建筑高度两倍水平距离以外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
2、此外各地法院对采光权赔偿标准不同,具体数额的确定总结有三种计算方法:
(1)第一种是先确定采光权侵害的面积,然后根据公平原则、地方商品房均价、经济发展水平,再参照其他城市的补偿数额,确定每平方米的补偿标准,两项相乘从而得出最终的赔偿数额。
(2)第二种方法是按照受害方因住房阳光被遮后,以多用的照明、取暖电费为基准来确定赔偿数额。
(3)第三种是针对房屋价值的降低,以采光权受侵害前后房屋市场价格的差额作为计算采光权受侵害的赔偿数额。就房屋价值降低的损失而言,房屋采光权受到侵害,房屋的市场价格降低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