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本于写字,写字者必须识字读书。书法是汉字书写的艺术,不但讲求将字写得合乎规范,而且要带有艺术色彩,若要成家的话,还要有自己的风格。书法艺术的这些特点决定了书法家必须有较高的知识修养。对于书法家来说,他在形成自己个人风格的过程中,由于性格而产生的定向选择就会使他在组织自己的知识结构时具有个人的独特性。书法家的知识结构包括书法家对社会生活、客观事物的感悟;对书法本体、书法历史的研读;对文学、文字学、哲学、宗教、美学、心理学的了解;对音乐、舞蹈、绘画的涉猎等等。而每个书家也都利用自己的的独特的知识结构来形成自己独特的个人风格的。古代的文人很少有专攻书法一门的,把它当作一行职业的更属罕见。他们的文化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他们的知识修养也是多方面的,既包括了文学、文字学、艺术(如绘画、雕塑、音乐、舞蹈等)、历史、哲学(如儒学、理学等)、宗教(如佛教、道教等)等的知识修养,同时也应包括待人、接物、处世、合道等真学问、实修养。所有这些学养融合起来对他们书法风格的形成有巨大的作用。
在中国书法史上自古以来书法家就强调学问修养,如果说李斯、张芝、赵壹、蔡邕还只是一个个较为个别的例子的话,那么到魏晋时的王羲之则可以算是第一代的以学问修养为书的典范。书法是被附着于文字书写这一行为之上的,这就使得书法先天地就与学问、修养、文化、品味格调等产生了密切的关系:在其中担任牵连作用的,是文学――从文字书写到文学作品创作;再由文学到学问、修养,是一个在文化立场上看最为亲近、顺畅的沟通渠道。故而王羲之《兰亭序》不但是书法艺术领域的旷世杰作,而且又是一篇脍炙人口的优美散文。如果只有好的文章,但没有好的书法――那只是文学家,与书法艺术无缘;但也可能有好的书法,却没有好的文章――那是工匠或职业抄书手,也还不是文学家。只有当王羲之出现后,文学(以文字为起点与基础)与书法(以文字为载体和行为对象)才获得珠联璧合式的缀合。于是也才有了文人士大夫书家,有了书法的学问与修养。由此可以看出学问修养于书法是极其重要的。书法家有了很好的学问修养,就会大大增强书法艺术的想象力、表现力和创造力,书写时才能够视通万里,下笔如有神助,他的作品也才会由于自己深厚的学养而具有令人钦羡的独特风格。对于书法家的风格的形成来说,有的知识对其书法风格的影响比较直接、明显,如绘画、文学、文字学等;有的知识对书法家书法风格的影响则比较含蓄、抽象,我们无法凭借视觉、听觉、触觉等器官直观地感受到,而必须通过思维、想像、联想去领略其意境和气韵。
学问修养对于书家来说固然十分重要,但真正的学问修养不光是读读书的问题,尤其重要的是要求大学问,具有大修养的问题,以及如何使学问修养彻底付之于行动实践的问题。只有落实到书法专业本体上了,落实到人生的实际上了,方才是真正的“学问修养”,学养对书法艺术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有的学书者读书也不少,而书法水平却不高。对一个书法家来说学问修养与形式表现技巧应该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形式技巧是书法所必须的,应该占尽主导优势;学问修养之所以能够后来居上,这说明它对书法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正确地对待形式技巧与学问修养的关系态度应该是这样的,在强调学问修养的时候不要以此为借口而弱化书法专业技巧形式,也不要在讲究精益求精的专业技巧时而忽略学问修养。所以,“学问修养“的提出,旨在提醒学书者不但要有多方面的知识素养,尤其要避免学养、书法、人生的脱节、要能“经世致用”,用要验之于实功实效。惟其如此学问修养才能对书家的风格形成产生积极的影响。总之,书法家的个性、人品行为、审美情趣、文化修养、笔墨表现技巧等都包括在内,在书家创作前会影响他的创作,作品既成又会反映在他的作品中,从而产生自己的风格。书家的风格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如修养不到则勉强为之,势必导致矫揉造作,反而伤害其风格。
节选自孟云飞《书法风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