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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对书法的品评标准:恶“俗”重“韵”

时间 : 2023-12-13 投稿人 : 朗朗 点击 :

黄庭坚对书法的品评标准:恶“俗”重“韵”(篆刻学堂) | 篆刻学堂

黄庭坚《花气薰人帖》 纸本 纵 30.7 公分 横 43.2 公分,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黄庭坚论书,深恶痛绝的就是一“俗”字。他曾自述其学书经历:“余学草书三十余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晚得苏才翁、子美书观之,乃得古人笔意。其后又得张长史、僧怀素、高闲墨迹,乃窥书法之妙。”他认为学周越致使自己的书法俗气不脱,那周越书因何而俗呢?他又有过这样的话:“盖美而病韵者王著,劲而病韵者周越,诚皆渠侬胸次之罪,非学者不尽之功也。”《跋周子发帖》

“劲而病韵者周越”周越[宋]字子发,起弟。淄州邹平(今属山东)人。官主客郎中。史料称其“草书精熟,博学有法度,而真行不及。”这是说周越的草书成就很高,楷书行书不及草书,言周越“劲而病韵”其表现“如俊士半酣,容仪纵肆”这个比喻很妙,“俊士半酣”一个半醉的潇洒的年轻人,确实有其“劲”的一面,“容仪纵肆”对自己的仪容举止放纵而不加节制,这的确有违雅士的风度,黄庭坚“劲而病韵”的评语下得很准。

黄庭坚云:“周子发下笔沈著,是古人法,若是笔意姿媚似苏子瞻(轼),便觉行间茂密,去古人不远矣,何止独行于今代邪。”《宋史本传、山谷集、墨池编》周越的书迹除了少数一些刻帖外,真迹有一幅跋王著草书《千字文》,能代表周越的真实水平。在这幅作品中,书者的书写功力是较深的,但书法之间没有贯气,略显拘谨,一些笔画也过于媚俗,尤其是其书写的“走、之”,如“进”,“踪”二字,“走、之”便明显有抖擞之弊。尽管如此,周越是擅书者,为宋初书坛承上启下的书法家,其地位还是重要的。

黄庭坚把俗的原因归为“胸次之罪”。黄自称见到苏东坡的书法,观之乃得笔意,可见他从苏的文章之气中悟到了书道之妙。黄庭坚曾这样赞叹东坡的书法:“东坡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他人终莫能及尔。”[2]正是这“学问文章之气”才能医得“胸次之罪”。

“可以百为不可俗,求拙重韵自闳深”在黄庭坚的文学观与艺术观中,力求“免俗”是其一贯的主张和核心思想。山谷的反叛性格、求“变”思想,最终目的都是要“免俗”,这种思想贯穿于做人和作诗、书中。黄庭坚还以重“韵”作为品评艺术作品的标准,在形式上则求“拙”,在方法上也有自己独特体悟。

其学生范温提出“有余意之谓韵”的命题,并从“韵”原由声音发生的角度,着重论证“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和“备众善而自韬晦,行于简易闲淡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为“韵”的两个条件,而“既尽其美”即“美之极”只是充足条件,而“有余意”即“声外之音”、言外之意才是“韵”的必要条件。并认为“近时学高韵胜者,惟老坡”,而“山谷书气骨法度皆有可议”,并非十全十美,但他却能“偏得《兰亭》之韵”,这是因为“山谷之悟入在韵,故开辟此妙,成一家之学,宜乎取捷途而径造也”,这犹如“释氏所谓一超直入如来地者”,在某一关键点上能达到“超然神会,冥然吻合”,也就具备“韵”了。

在范温看来,“韵”应是具有独立性和极致性的审美范畴,它显然与笔画、线条或句法、字眼并不处于同一层面上,而是指超乎形态以外的一种情蕴韵致之美,能提供无限的体悟、鉴赏的空间。我们知道,在中国古代文艺批评史上,宋代正处于以论“气”为主转而为论“韵”为主的时期,黄庭坚论“书画(进而扩展至诗文)以韵为主”的思想以及范温逻辑缜密的理论阐释,具有突出的历史意义。

“免俗”是黄山谷的人格目标和艺术追求。然而,范温对此持不同意见,对“不俗之为韵”的基本是否定的。“不俗”属于美学价值的基本判断,“不俗”犹如人不作恶,“韵”才是美学最高层次的美学价值范畴。;但是,“免俗”已进入另一个雅士境界,则与“韵”往往有相近、相通的一面。“雅”是“不俗”,“韵”也是一种“不俗”。黄庭坚是用一个“俗”与“不俗”作为艺术优劣的分水岭,在评判艺术作品时,黄庭坚习惯运用这两个概念。

在北宋文人中存在着“雅俗之辨”,忌俗尚雅是宋代士人雅俗观念的核心,但“并非只有非此即彼的单一选择,而是打通雅俗、圆融二谛,才是最终的审美目标。”而黄庭坚并不是求“雅”,他追求的是“免俗”。黄庭坚融合儒道佛三家思想,形成了自己既坚持操守、又超脱放达的人生哲学,并以做人为喻来说明,他在《书嵇叔夜诗与侄榎》中写道:“叔夜此诗豪壮清丽,无一点尘俗气。凡学作诗者,不可不成诵在心。想见其人,虽沈于世故者,暂而揽其余芳,便可扑去面上三斗俗尘矣,何况探其义味者乎?……余尝为诸弟子言:‘士生于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余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以异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士之处世,或出、或处、或刚、或柔,未易以一节尽其蕴,然率以是观之。”

这种“不俗”是不仅表现在艺术的内在品质上,而且要表现外在的表现形式上,是艺术的美学本原。山谷提倡“免俗”的“俗”不是一般的“俗气”,而是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尤与大乘中观学派的“真俗二谛说”颇有相通之处。此派佛教学说旨在借助“二谛”来调和世间和出世间的对立,但也在断定世俗世界的世俗认识虚幻性的同时,又从另一角度来肯定它们的真实性,为佛教之深入世俗生活提供理论依据。这种思想和思维方式深深地为宋代士人所习染,山谷也深谙此理,并将“俗”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当时社会的流俗,一个是内心精神方面的卑俗。“流俗” 世俗,一般的流行的风俗习惯,指对艺术肤浅平庸低俗陈腐的美学判断;肤浅是俗,平庸是俗,低俗更是俗,不雅是俗,陈腐亦是俗,千人一面更是俗!艺术贵新,贵传神有韵味,有“流俗”就有“媚俗”,如果一个社会步入这么个怪圈,艺术就会丧失生气勃勃,第一个说“美女如花”的是天才,第二个说“美女如花”的是庸才,第三个说“美女如花”的是蠢才!黄庭坚为了创立自己的书法风格,首先要与流俗不同,写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他认为“俗”是书法一大弊病,一定要革除,在《跋东坡〈蔡州道中和子由雪诗〉》中写道:“此字和而劲,似晋宋间人书。中有草书数字极佳,每能如此,便胜文与可十倍,盖都无俗气耳。”“和而劲”就是“韵”山谷并没有从东坡书之点画着手,而将是否“俗”作为评价的标准,推崇东坡书的“无俗气”,认为这是此帖的佳处所在,可见山谷对此的重视程度。而黄庭坚本人在书法创作中,更是力求去掉这种“俗气”。

据《砚山斋杂记》卷2《书纪》载:山谷草书青莲《秋浦歌》一卷,后自跋云:“己所作草书举世并谓佳,独钱穆父以为俗。反自思省,尽改去俗,则世人见之则又不谓佳。嗟乎!去俗之作,安能责俗人赏识?此政宜世人不识为佳。王子敬有言:‘外人那得知!’诚然矣。”这里有个艺术欣赏的层次问题,会看看门道,不会看看热闹,“看门道”的人也有高低之分,雅俗之分,去俗之作往往会打破流俗的看法,会有人不理解,不喜欢,但作品内涵的确有内蕴,有艺术魅力,不是“鬼画符”,就不怕有人暂时看不懂。山谷接受钱勰(穆父)建议,去除了己书之“俗”(即社会流俗),时人却不以为佳,可见“俗人”是难以欣赏“去俗之作”。他本人也是时加锤炼,追求一种独特的审美价值,所以在点画上过分张扬,以一种略显夸张的形式表明个性。尤其是在晚年,其书更是以夸张的点画形式来张扬个性,与“流俗”分道扬镳。这里不谈黄庭坚的书法艺术成就到底有多高,但创新是针对流俗的。

黄庭坚认为本性“不俗”才能在诗、书中“脱俗”,他在一些诗中也表达出这样的观点,如《次韵高子勉十首》其六:“一点无俗气,相期林下同。”《再次韵兼简履中南玉三首》其一中云:“句中稍觉道战胜,胸次不使俗尘生。”可以看出山谷对于诗中“不俗”看作是主体精神的外在反映,注重为人之“不俗”。另《再用前韵赠子勉四首》其二:“行要争光日月,诗须皆可弦歌。”对个人品行的要求亦极高。前引《书嵇叔夜诗与侄榎》中以做人为喻,有人认为黄庭坚的“不俗”最主要的是指作家的主体精神,而非一些外在形式的标新立异,只有“临大节而不改其志”,才能守住根本,也才是真正与流俗区分开,发而为诗、书才能“不俗”。书品即人品,强调的是书法家的精神世界要先“不俗”,观念“不俗”,但是,书如其人,书是展示人的精神风貌的主要依据,只有书法作品“不俗”才能看出人的“不俗”人品靠书品支撑着的。离开书品谈人品,犹如“叶公好龙”,是无源之水。

他在《题意可诗后》中云:“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用字不工不使语俗,此庾开府之所长也,然有意于为诗也。至于渊明,则所谓不烦绳削而自合。……说者曰:‘若以法眼观,无俗不真;若以世眼观,无真不俗。’渊明之诗要当与一丘一壑者共之耳。”

“法眼”、“世眼”,也即是“真谛”、“世谛”,山谷从对佛家中观学派的体认和发挥中,深刻地把握陶诗“与一丘一壑者共之”的真不离俗、即真即俗的自然契合之境,正是这一点,才使陶翁高出庾信,而不是简单地追求“不使语俗”。山谷还反复强调,此种诗品之极诣,来源于人品,他在《次韵答王眘中》中云:“俗里光尘合,胸中泾渭分”,又在《戏效禅月作远公咏》中云:“胸次九流清似镜,人间万事醉如泥”,只要自身保持高雅襟怀,尽可和光同尘,并进而认为只有从卑俗低微的尘世生活中才能寻求真谛,才能“免俗”。

黄庭坚在评论他人诗文作品时,也往往从其人格精神着眼,“人”若“不俗”其诗亦“不俗”。如《跋范文正公诗》、《跋欧阳公〈红梨花〉诗》、《跋王荆公禅简》中对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诸公诗文评价均首先着眼于他们的高尚人格,认为其人格精神“不俗”其作品才“脱去流俗”,显得卓尔不群。山谷同时还指出,诗、书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主体精神的“俗”与“不俗“,如《姨母李夫人墨竹二首》其二:“小竹扶疏大竹枯,笔端真有造化炉。人间俗气一点无,健妇果胜大丈夫。”诗中对李夫人所画墨竹进行评赏,但结语仍归为李夫人有如大丈夫般胸襟开阔,首先是缘自人之“不俗”,才至所画墨竹之“不俗”。山谷以主体精神之“免俗”为文艺思想核心的观点表达得十分清楚。

重“韵”是山谷品评文艺作品的又一标准。黄庭坚所推重之“韵”已非单纯的字句、点画,他同时强调主体内在学识修养对诗、书创作的影响,在品评书法时常常提及“韵”字,将字是否有“韵”作为一个重要标准。如他在《题东坡小字两轴卷尾》评价苏轼书:“此一卷多东坡平时得意语,又是醉困已过后书,用李北海、徐季海法,虽有笔不到处,亦韵胜也”。另在《跋常山公书》、《跋崔公巽所藏石刻》、《跋周子发帖》中批评王著、周越二人书“无韵”,原因是二人胸次不够宽广,并不是功夫不到或笔法不好。那么,怎么能做到“书不病韵”呢?山谷认为应“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在《跋周子发贴》中,此处所重之“韵”涉及到书家内在学识、修养等,而非点画等外在介质。

黄庭坚在《论书》中又进一步指出二者关系:“笔墨各系其人工拙,要须其韵胜耳。病在此处,笔墨虽工,终不近也。”山谷认为每个人字的“工拙”与否并不是最根本的,重要的是以“韵胜”,把内在之“韵”放在首要位置。并把“韵”放在书法作品的总体中考察,他所追求的“韵”是指通过点画等外在媒介传达出来书家内在的修养、精神,是含蓄的,不一定能明确言说但能感受到,即范温所云“有余意”。

黄庭坚重“韵”思想在评论艺术作品时都是一致的,在《题北齐校书图后》中指出“书画以韵为主。”《题摹〈燕郭尚父图〉》又云:“凡书画当观韵……此与文章同一关纽,但难得人入神会耳。”山谷将书画中所倡导的“韵”,引申到文章中,以是否能达到“引而不发”之境界,是否具有内在回味作为评价艺术作品的标准,赋予了文学艺术以立体感觉,而非平面化的。欣赏者在欣赏这些文艺作品时,应着力揣摩其中蕴含之深意,去探求“言外之意,味外之旨”,去体味“韵”。不论是山谷还是东坡,都能够找到文学与艺术相通之处。东坡提倡“意”,山谷追寻“韵”,究其根源,都是作家主体精神在作品中之体现,至此才能够透过作品表面去探求创作主体丰富的内心世界。也只有真正了解了创作主体的精神世界,才能认识到其作品真正价值。

黄庭坚以多读书、提高主体学识修养来获得和孕育“韵”。前引“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指出通过多读书可提升书家内在学识修养,那么,展现在外在点画上就“不病韵”,也就“不俗”了。黄庭坚认为作诗同写字一样,只有多读书,才能“不俗”,通过山谷对他人诗作评价可以看出这点:

“余尝评景文胸中有万卷书,笔下无一点俗气。”《书刘景文诗后》“非胸中有万卷书,笔下无一点尘俗气,孰能至此?” 《跋东坡乐府》“力学,有暇更精读千卷书,乃可毕兹能事。”《书舅诗与洪龟父跋其后》“词意高胜,要从学问中来尔。”《论作诗文》

从上引材料可以看出,山谷认为作诗要以学问为基础才能有“韵”,才能“不俗”。他一方面推崇陶渊明的“自然”,另一方面又强调学问修养,其实二者已形成了矛盾,陶诗往往不加修饰,任性而为,山谷也反对雕琢,但又强调学识,要进行不露痕迹的模仿和修饰,也试图掩盖模仿和修饰的痕迹。山谷又提出以“拙”来同流俗“巧”相区分,“拙”即不加雕饰,任性自然,是质朴,不是“丑”,不是缺憾,现在,很多人视“拙”为“丑”,导致书法作品丧失了美感,进入了误区。

有无学问是一个问题,但如何将“万卷书”、“学问”化为“拙”,同时在平淡自然的形式中彰显出来,则颇费思量了。

黄庭坚指出,诗人具有了深厚学识修养再发而为诗,则能应对自如。他在《答秦少章帖六》中云:“文章虽末学,要须茂其根本,深其渊源,以身为度,以声为律,不加开凿之功而自闳深矣。”另在《答王子飞书》中云:“读书如禹之治水,知天下之络脉有开有塞,而至于九州涤源、四海会同者也。”又在《答洪驹父书三首》中云:“凡作一文,皆须有宗有趣,终始关键,有开有阖,如四渎虽纳百川,或汇而为广泽,汪洋千里,要自发源注海耳。”黄庭坚认为要想做好文章一定要“茂其根本,深其渊源”,也就是多读书,提高学识修养,好的文章就会自然显现出来。而在这个过程中就像“四时之运”、“九州涤源、四海会同”一样,自有其内在规律,不能急于求成,要循序渐进。

对于山谷以重“韵”来免“俗”的观点,清代刘熙载认识得非常清楚,他在《艺概》卷5中云:“黄山谷论书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观其《书嵇叔夜诗与侄榎》,称其诗无一点俗气,因言‘士生于世,可以百为,惟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是则其去俗务尽也,岂惟书哉!”

山谷不但在书法中力求“去俗”,在诗歌创作上亦是如此。他追求之“数万卷书气象”也尽情展现在诗歌中,所以才有“以才学为诗”。以山谷为首的“江西诗派”在诗歌中展示才学,其实也是山谷重“韵”思想在文学创作上的贯彻,是追求作家内在学识、修养的体现。山谷认为做到这点,诗歌便也能够“免俗”,达到“自成一家”的目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山谷在书法上学古人又能跳出古人,着重展现自己主体精神,诗歌上也学古人,但外在的遣词造句上学得过多,与自己的诗学思想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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