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在如今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但是生活中我们做了决定后出现后悔的情况也不再少数,有些情况下可以弥补,但是有些则无法挽回,所以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那么,房子已经过户了还能反悔吗?房屋过户找哪个部门?且看下文住宅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吧!
一、房子已经过户了还能反悔吗?
1、房子已经过户了是不能反悔的,除非是属于合同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等特殊情形。因为正常情况下,房子既然已办理了过户手续,说明合同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已达成合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里主要指房屋买卖,其它情况还可能包括赠与等情形),并且各方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我们从法律上来讲,合同已履行完毕。如果一方要反悔,则需另行达成协议。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而且《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3、《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还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过户找哪个部门?
城市房屋过户登记应当到所在市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具体操作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相关的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2、领取房产证,办理好过户手续以后,买方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时需要带好证件和资料,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就可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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