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就对农房的选址就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通知中根据是否适宜于建设,通常划分为三类:
一、有利地段—适宜修建房屋的用地。如地形平坦、规整、坡度适宜,地质良好,没有被洪水淹没或发生泥石流的危险。这些地段因自然条件比较优越,适于农村乡镇各项设施的建设要求,一般不需或者进行简单地基处理即可进行房屋的修建。
属于这类用地的有:
·地基土承载力较高的地段,如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均匀的中硬土等,基底开挖到一定深度赶平压实后不需另做处理,可节省地基基础的工程费用。
·地下水位较深,一般低于房屋的基础埋置深度的地段。
·不会被30~50年一遇的洪水淹没的地段。
·平原地区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5%~10%的地段;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10%~20%的地段。
·没有冲沟、滑坡、崩塌、岩溶、地陷、地裂、泥石流及地震断裂带、地下采空区等潜在不良地质灾害的地段。
·地势相对较高的地方,或有可靠的防洪措施的地段,或采用简单措施即可迅速排除积水的地段。
二、不利地段—基本上可以修建房屋的用地。在这类用地上建房时,必须采取一定工程加固处理措施。
属于这类用地的有:
·地基承载力较差,或属于一般软弱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不良土质地段,修建房屋时地基需要采取措施进行地基处理,增强地基承载力和不均匀性。
·地形坡度或起伏较大,修建时需要较大挖、填土方工程的地段,对于填方要进行地基处理。
·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古河道,疏松的断层破碎带与回填场地等,也需要进行地基处理。
·非岩质的陡坡附近建房,确定不能避开时,应做护壁以保证房屋安全同,包括房屋周边陡坡和房屋场地所处陡坡。
三、危险地段—不适宜修建房屋的用地。
具体指以下几种情况:
·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位错位的地段。
·有严重的活动性冲沟、滑坡、泥石流和岩溶的地段。
·经常受洪水淹没的地段。
·地基承载力极低的地段,如厚度在2m以上的泥炭层、流沙层等,需要采取很复杂的人工加固措施的地段,会大幅增加建房成本。
其他限制建设的地段:如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区,自然保护区,给水水源防护地带,现有铁路、机场用地、军事用地及高压输电线路和地下管线所穿越的地段。
所以大家在农村修建房屋时一定要注意避开危险地段以及其他限制建设的地段。尽量选择在有利地段建房,避免以后出现房屋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