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新房并居住的时,我们或多或少的都曾担忧房屋的质量问题。在日常生活和新闻中我们也不乏了解到很多新房出现质量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在面临窘境的时,多数的业主都不知所措或是在谈判中较为弱势并无法保障个人利益的。为了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北京相关部门对于北京新房做了相关的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北京新房将要强制上保险。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来好好了解一下吧。
一、北京新房将强制保险的相关的规定
在4月15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联合起草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后简称为《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22日。
《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新建住宅工程项目,应当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建设单位投保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费,可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出。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费(含不高于30%的风险管理费用)。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工程质量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保险告知书、保险理赔应急预案等,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作为保险合同的附件。业主在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间内发现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活动,及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管理办法》中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二、保费的出现会抬升房价吗?
由于新房保险是开发商负责投保和交保费、业主申请索赔,这让不少人担心,这笔保费是否会影响房屋售价?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开发商投保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费,可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出。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费(含不高于30%的风险管理费用)。
此前上海、深圳已经大范围推行这种保险,上海保障房的费率是工程造价的1.25%,商品房是1.5%到1.8%,深圳市政府代建项目也主要在2%到3%之间。 工程造价并不是房价,而是成本价。也就是说,开发商承担的保费其实并不算太高,能转嫁到购房人身上的空间很小。
这项保险重点解决了房子质量问题无人管的难题。因为现实中一些购房人遇到质量问题,再去找开发商,却发现开发商甚至已经注销了。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起算。两年内仍由开发商维修。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可理解为现行制度要求开发商抵押质量保证金两年,两年内一旦有质量问题,购房人还是可以找到开发商的。
三、新房保险可以保多久?
征求意见稿并未明确给出期限。但以上海、深圳为例,最长保险期限是10年。大多数的房屋质量问题往往发生在交房10年内,可以通过保险予以保障。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有关于北京新房将强制保险的相关的规定、保费的出现会抬升房价吗及其新房保险可以保多久的相关内容介绍。本文内容为网络转载,希望能多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