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进城务工,许多地方都陷入了人口流失困境,农村大量可用土地被闲置,导致严重的资源浪费。2021年12月6日,安徽省制定了《关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着力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基础性、支撑性、保障性作用,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此次新政的具体内容吧!
2021年安徽盘活农村土地的具体措施:
一、优化农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村庄分类和布局,村庄规划做到“八统筹”“一明确”,即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安排,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2、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新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对暂时无法明确具体用途的地块留白,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规模。
二、完善农村建设用地保障机制
1、发挥村庄规划的引领作用。落实“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要求,强化乡村规划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2、完善过渡期规划用地政策。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在不占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可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进行建设。
3、提高用地审批效能。对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点项目,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4、提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5、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法依规转让宅基地,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6、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探索灵活多样的用地方式。
三、扎实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修复利用
1、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
2、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中的集体建设用地修复后,经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出让、出租用于发展乡村振兴相关产业。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延续脱贫县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政策,允许脱贫县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继续在省域范围内流转;到“十四五”期末,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用足用好设施农用地政策。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3、落实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政策。对光伏扶贫项目、符合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五、强化耕地保护补偿激励
1、实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落实“田长制”责任体系,压实市、县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2、高质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高等别耕地面积。
3、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承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成效突出的责任主体给予补偿激励。
有关2021年安徽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新政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近些年各地都在逐渐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盘活力度,力求提高农村闲置土地利用率,让农民拥有稳定的创收途径,推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土地知识,请继续关注住宅在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