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朋友想搭建雨棚,但是又怕雨棚搭建成之后,被认定成违建拆除。但是听别人说雨棚2米宽不算违建?这是怎么回事呢?到底搭建雨棚算不算违建呢?搭建雨棚的话,会被哪个部门管理呢?下面由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一、雨棚2米宽不算违建?
1、按照现行的法律标准,并未对雨棚明确纳入违法建设认定与查处范畴。
2、一般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及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在晒台上搭建的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在晒台上建造的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建筑,由房屋管理部门查实后移送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3、所以雨棚2米宽是不算违章建筑,算是违章搭建,不归城管管理,但房管部门有权处理。
二、未明确纳入违法建设范畴的有哪些?
1、在加油站、停车场等经营区域范围内设置的一体化洗车设备;
2、住宅建筑外墙空调架、雨棚、防盗窗、单层太阳能设备等设施;
3、建筑内部装修(不包括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4、无烟灶台、室外烟道、中央空调室外机隔音改造设施;
5、业主在专有使用权范围内设置的宠物棚、鸽舍、围栏等设施;
6、简易通信天线、车辆进出道闸、交通信号灯、护栏、电子警察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7、各类标志、标线、界桩、监测和监控设施;
8、大中型或受保护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以外的建、构筑物外立面装修;
9、简易公共自行车亭、公交车亭、门岗。
三、对于违规搭建怎样处理?
1、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要交由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进行处理的情况:
(1)在阳台上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2)在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2、违反《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的情况:
(1)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
(2)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3)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4)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3、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且未经公安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逾期未拆除的,由公安部门处理或由公安部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4、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及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在晒台上搭建的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在晒台上建造的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建筑,由房屋管理部门查实后移送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其实搭建雨棚并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其为违建。但是未经许可搭建的雨棚还是会被房管部门查处的。所以大家要搭建雨棚的话,最好是先去申请,得到批准后,再搭建才算合法合规。希望小编的整理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