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都江堰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那2024年四川都江堰市农村建房新政是怎样的?农村一户一宅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一、2024年四川都江堰市农村建房新政:
1、农村宅基地建房应当遵循规划先行、先批后建、因地制宜、生态环保的原则,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要求,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质量安全等标准,满足村民生活生产需要,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
2、建设三层及以上的农村非低层住房,农户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管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建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农村非低层住房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农户利用村民小组行政区域内现状建设用地新批宅基地建房的,需由农户向所在组级组织提出集体建设用地申请,并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程序报批。
4、农户确需占用农用地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程序报批。
二、2024年四川都江堰市农村建房一户一宅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用地面积执行以下标准: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附属用房、庭院均不占用耕地的,在宅基地总面积标准内,住房用地面积可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不超过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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