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源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河源市源城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表示农村宅基地审批将执行新的政策,那2024年广东河源市源城区农村自建房新规定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宅基地?
一、2024年广东河源市源城区农村自建房新规定是怎样的?
1、必须符合规划
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建房。
2、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以《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面积要求
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标准,源城区执行城市郊区标准,为每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
村民住房建设的建筑面积、层数等基本管控要求: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半,总楼高不宜超过13.5米。
现有宅基地面积在规定标准之内,且符合规划要求的村民建房,并且可以在原址新建、扩建或者重建的不得易地新建。
二、2024年广东河源市源城区农村自建房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宅基地?
1、不属于本村村民的;
2、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或者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3、已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低于每户宅基地限额标准的;
4、将宅基地、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
5、申请易地新建住房未承诺退出原有宅基地的;
6、已参加集体建房再申请个人建房的;
7、削坡建房未通过风险评估的;
8、村民建房规划未避开地质灾害风险区、地震活动断裂带、河道行洪区等危险区域;
9、村民建房规划未避开公路建筑控制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电力线路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旅游景区景点、风景名胜区、历史文物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范围;
10、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予批准决定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及法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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