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一直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因此在房产的问题上一般会格外的重视,其中房子进行公证则会避免后期出现一些风险,进行公证以后房产的产权归属明析,因此也是保证房产归属权的一种做法。房产公证并不是指所有的房产都可以进行公证,也是有着一定的要求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随着美术资料网来了解一下哪5种情况公证处不给公证?
一、哪5种情况公证处不给公证?
1、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
公证机构、公证员应要十分严格的审查公证申请人的身份,还要告知其冒充他人、伪造证件以及骗取公证书的法律责任的后果,未经证件的视读、单独谈话、交叉印证、身份证的识别仪核验等相关程序,是不得办理公证的。
2、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
在有关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公证机构不得去办理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融资合同的公证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3、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公证机构以及公证员在办理时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应当要按照“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有关原则,告知当事人其委托抵押、解押、出售以及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义和相关的法律后果,不得去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当中设定一些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相关的内容。
4、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
公证机构以及公证员在办理涉及到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时,应当要十分严格的审查申请人的真实意思,审查其与受托人是否具有着亲属的关系,不得去办理名为委托而实为担保或者是有可能存在着担保性质的这种委托公证。
5、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公证机构、公证员应当尽到更高标准的审查注意义务,不得片面依赖书面证据材料而忽视沟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序合规而轻实体内容审查。
二、房产公证的好处有哪些?
1、避免权利纠纷
为了避免权利和义务所涉及的各个方面之间可能发生的民事纠纷,从而能够有效地保护当事者的正当权力和利益不受侵害。也就是说,如果当事者发生民事诉讼,那么,经过公证的行为,事实和文书等资料,便可以直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凭证。
2、确保房产交易的真实性
其实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了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的;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一种表示。在房产的交易过程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的行为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即使出现了问题也会很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比较多的则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错误的认识所为的。
3、可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到的法律比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的,同时也为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做出了调整,确保到房产交易的行为合法。
通过美术资料网为大家讲解的有关于哪5种情况下公证处不给公证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完已经有所了解了,房产公证可以为我们带来避免权利纠纷、确保交易的真实性以及确保交易的合法性等好处,因此大家想要保证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房产一定要去做公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