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东村民来说,一般都会关注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的问题吧,其实现在不管是在哪个城市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都是非常严格的,随着确权工作的结束,现又出台了广东农村宅基地的一些新政策,因此广东的农民朋友,一定要把这些政策牢记于心,下面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关于广东农村宅基地相关的知识。
一、广东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1、规划与计划规划要求
广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造住宅应当符合广东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区内的村庄原则上不再安排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广东城市、镇规划区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造住宅必须要符合广东乡(镇)的规划以及村庄的规划。
2、公寓式住宅
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宅建设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公寓式住宅。
3、计划管理
广东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或者未利用地应当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各市、县应当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单列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村宅基地建设。广东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或者未利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者未利用地的审批手续。
4、一户一宅
广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建设住宅应当与村庄土地整治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未利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设住宅。
5、用地标准
广东新批准每户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一)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二)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三)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二、广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如何计算?
1、被征地的广东村组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广东村组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者是居民点的范围内进行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上面的这些内容主要是和大家介绍了关于广东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以及广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计算的知识,相信大家对这方面的内容应该都了解的非常透彻了吧,我们一定要按照上面政策来执行,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