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湖南的农村土地管理都是特别严格的,想要建房也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申请符合条件才可以,也不会像以往那样随意选址就能建房的,对于很多湖南人来说应该对湖南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了解的并不多吧,今天小编就要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关于湖南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以及审批程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湖南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介绍
1、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鼓励集中居住
新增宅基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民建房应充分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的单宗分散宅基地,鼓励按城乡规划统一安排集中兴建住宅小区。
2、严禁砌围墙圈土地建大型别墅和私人会馆
农村使用宅基地建房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家庭内现役义务兵士官、在读大中专学生、正在服刑的人员。夫妻一方为城镇人口的。夫妻双方如分属不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并且一方已经有宅基地的,则另一方就不能以户主的身份进行申请宅基地。针对湖南宅基地占地面积标准,在许多城市范围内,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根据地类确定,涉及占用耕地的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地类的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严禁超过相应的宅基地批准面积,严禁砌围墙圈土地建设大型别墅和私人会馆。湖南建房分户的基本原则,即独生子女住户,不论几代人,为一个家庭户型;有两个以上属于建房人口子女的,有子女已达婚龄且已经嫁娶的,经公安机关分户可作为两个以上家庭户型,但父母必须伴靠其中一个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子女建房。
3、宅基地审批时限
控制在20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将严格执行“一户一基”“拆一建一”原则,农村村民已有宅基地,或者已将原房屋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再批准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房屋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为其批准宅基地或办理不动产权证。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报批程序,从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建房申请,至发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审批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
二、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的具体情况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看了上面小编介绍的关于湖南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以及审批程序的内容,大家觉的这些政策怎么样?了解这些也是为了进一步维护湖南农民的切身利益,规范管理,简化办事的程序,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效率,所以大家一定要规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