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对于五保户大家应该并不陌生,国家政策年年都会有一些变化,如今对于五保户的申请条件有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呢?大家别急,我们一起来看看下文介绍,想必一定会有大家想要的答案了。
一、申请五保户的条件是什么?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家中因为一些原因无劳动能力的人。
3、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法定扶养的义务人,它主要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的负有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5、满足以上4个条件,由本人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或者村名小组长向村委会提名,村委会核实后报乡镇民政站,民政站核实后报县民政局,民政局入户走访后,核实无误后方可批准,纳入五保户范围,发放《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二、申请五保户的程序
1、由村民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代办人填写一式三份《农村五保供养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办理的,应当签署代办人姓名。
2、村民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和申请人所在自然村的显著位置公告不少于7日。公告期间,村民有异议并提供证据的,应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村民未提出重大异议或者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4、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家中符合条件的赶紧去申请五保户吧,这是国家给的福利待遇,我们不要错过了,说不定能够解燃眉之急哦!今天的内容就说到这里了,感谢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