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需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获取相应的证件,这也是农村房屋不可缺少的证件,不然以后的很多事情都是不能做的,比如农村房屋就不能建设,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证件也是在以后如果有相关的赔偿的证据来源。那么农村房屋有哪些证件?
一、农村房屋有哪些证件?
所谓的农房无证,严格规范的来说是缺少合法手续的农房。农房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1、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2、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由于是各省独自细化,因此不同地方各有区别)。
1、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目前合并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二、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办?
证件不全和手续不完整,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补办手续:
1、1984年1月5日至1990年4月1日期间建成,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并按照许可内容明确的层次、面积及房屋用途进行建设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但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房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规定:“一、关于时间界限。考虑到《城市规划条例》是国务院一九八四年新颁发的,各地制定审批城市规划也有先有后,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处理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时限以前的可适当放宽,时限以后的应从严处理。”因此,1984年是个重要的时间界限。
2、1990年4月1日后建成,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建筑。①未经相关部门验收的房屋;②按照灰顶缴纳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的房屋;③已领取土地使用权且经相关部门罚款处罚的房屋。
2、经县政府批准,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可视为合法建筑的其他类型未登记房屋。
三、农村房屋证件办理须知
1、程序
(1)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4)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5)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6)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7)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9)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10)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11)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2、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1)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2)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3)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4)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3、几不批(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1)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2)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3)禁建区的不批。
(4)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5)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4、收费标准
(1)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2)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3)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四、宅基地证与房产证的区别
1、土地性质:宅基地证是农村集体土地;我们说的房产证是国有土地。
2、土地的获得方式也不一样:宅基地的地有的是很早分的没交钱,有的是现在交钱分到的;房产证的地是通过国家公开招拍拿到的,必须交钱。土地的发证机关也不一样,宅基地的证是乡里的,房产证的地是县级以上国土局发的。
3、宅基地证是不让买卖的,房产证是可以买卖的。
农村房屋的证件不多,但都属于非常重要的,缺一不可。我们在进行房屋建设或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必须持有这些相关的文件资料。另外宅基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主要在于其性质不同,希望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这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