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人怎样申请公租房?
首先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公租房,并领取公租房家庭情况核定表,按要求将表格填写完整,并到相关单位进行盖章;街道办事处受理后,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然后将材料送至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并公示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名单;确定配租方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可参与摇号配租环节。
二、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3、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三、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