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都知道房屋的采光是很重要的,每一位业主都享有采光的权利,并且不得侵犯他人的采光权。那么如果采光权被侵犯了要如何进行索赔呢,房屋采光权的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呢?小编将为您详细的解说,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侵犯采光权应如何索赔
1.民事法律救济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是指要求正在进行的采光权侵害行为的停止,对于己经终止和尚未实施的侵害行为不能够适用。采光权的权利人应对义务人的采光权侵害行为正在进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②排除妨碍,是指排除了对于对权利人的采光权构成妨害的状态,这种状态既包括了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现实妨碍,也包括了可能造成妨碍的现实威胁。权利人承担采光权侵害行为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构成现实妨碍或存在妨碍威胁的举证责任。③赔偿的损失,是指义务人通过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方式对受害人的损害予以救济的责任方式,即通过上文所述各标准,综合考虑各因素确定赔偿范围及金额。
2.从行政法角度而言,受害方如果说认为自身的采光权己经受到了超过一般容忍义务限度的侵害,且认为该侵害结果是由于规划行政主管机关核发给建设方或者侵权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造成的,利害关系人直接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提起复议,要求其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进行审查,通过行政处罚解决侵害行为,如果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所作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上的诉讼。受害方也可以不通过行政的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的诉讼,请求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赔偿损失。
二、采光权侵权的赔偿标准
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不宜以定额长期赔偿的方式来判决。在审判的实践中,目前有两种计算公式,均是可以以《规范》规定的标准作为计算基础。
1、一种计算方式是首先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以及同样的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补偿数额,两项相加作为赔偿总数: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赔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补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
2、另一种计算方式是按照不同时间段确定赔偿数额,依据《规范》的规定,将遮挡了采光的时间,以不同时间段来确定一个赔偿单位,通常低于了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大于高出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高于了国家标准的作一次性补偿;低于了国家标准的计算赔偿数额:赔偿单位(元/平方米)×居室或客厅面积(平方米)。
以上是小编为您收集到有关采光权侵权的赔偿标准的相关信息了,房屋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不论您的房屋在农村还是城市,你的采光权受侵害都应该积极主张相关权益。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