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建房是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流程,获得相关许可证才可以开建的,不然就属于违法建筑。那么在农村建房子需要哪些材料呢?具体的申请审批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好好讲讲,不清楚的快来看看吧。
一、《宅基地使用权证》
1、在农村建房子,如果没有宅基地,是需要先申请宅基地的。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2、《宅基地使用权证》
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
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申请所需材料
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村民应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
(1)国土部门书面意见
(2)房屋用地四至图及房屋设计方案或简要设计说明
(3)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委会签署的意见
(4)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2、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受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依法作出准与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向申请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3)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先携带申请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证件。
三、《房屋产权证》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建房子一定要证件齐全,当然还要经过报建才能开始,不然就是违法建筑了。希望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建房所需材料的内容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大家也要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