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是不允许随意进行交易的,但是随着国家不断的发展,各方面的政策也在不断的更新,对于宅基地的政策也发生了一些更改。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农村宅基地买卖新规是什么?
一、农村宅基地买卖新规?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3大原则:
1、农村宅基地的买卖需要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的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的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要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变更的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的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的使用权变更,房屋根本就不会发生转移。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受到限制
宅基地的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着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到宅基地,依法可以进行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的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只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是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会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的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到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应该要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二、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着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福利性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让。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的行为有效。因为根据《宪法》的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到的有关于农村宅基地买卖新规的相关知识了,综上所述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所以如果真的要进行交易也只能在本村进行交易,在交易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相关的事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