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在农村很常见的一种土地形式,每家每户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宅基地,并且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这也给农民朋友们一种错觉,认为宅基地是自己的,实际上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目前农村中围绕宅基地而展开的纠纷越来越多,面对日益尖锐的宅基地矛盾,应该如何来处理呢?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1、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为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2、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办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面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发言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犯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