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装配式建筑是国家比较注重的新型建筑,每个省份都有制定一些发展目标,荆门市也不例外,为更好地发展好装配式建筑,还提出了几大实施措施,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制定出台《荆门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荆门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和目标任务,对满足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及规范的建筑工程项目实行优先审批。
二是出台产业激励政策。针对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可享受优先保障用地、给予不超过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3%的奖励、缓交城市建设配套费、提前预售许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费优惠等政策。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增加装配式建筑审查内容,对满足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及规范的建筑工程项目实行优先审批。
三是强化财税支持。积极鼓励装配式建筑项目申报国家绿色建筑星识标识,支持获得国家建筑星级标识的项目申报国家、省级奖励资金。支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形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对2017年10月1日以前,通过招拍挂取得用地、但未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采取装配式建设,可免缴实施装配式建筑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四是着力打造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从研发、设计、生产、应用、施工、全装修、运营维护全过程多方筹措资金和引进技术,先后建成年产14万立方米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第一期年产6万吨钢管束构件、100万平方米楼承板、2万吨钢柱梁,预计可满足约100万平方米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建设需求,正在建设装配式木结构房屋40万平方米。
创新管理机制,构建技术支撑。
一是建立装配式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专题会议,研讨部署荆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
二是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服务与指导。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可独立投标,也可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是加强全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审查要求,做到标准规范、手续完备。构建装配式建筑“闭合”管理机制,严格进行技术审查和预评价,做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按要求进行,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包含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
四是加强质量监管。积极推行装配式建筑质量担保与保险,完善工程质量保险产品与服务,完善质量追责赔偿机制,降低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风险。同时,积极同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大力实施“全面战略合作+重点项目推进”合作模式,就建筑产业化与装配式建筑等7项重点工作进行战略合作。通过竞争性谈判,委托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编制《荆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
强化试点示范,发挥引领作用。坚持先行先试,中建三局承建的北京塝花园小区二期住宅建筑(建筑面积14.57万平方米,18层建筑高度52.5米)正有序推进;漳河新区蓝领公寓(7.5万平方米)已经通过招投标,中标单位中建三局,正清场准备开工建设,安营山幸福社区还建房(8万平方米)已通过装配式钢管束钢结构建筑体系论证;凤凰新社区(30万平方米)、中建三局漳河新区开发项目(40万平方米)计划采用装配式建筑。坚持示范引领,成立了包括聘请8名外地专家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省住建厅领导先后三次到荆门调研指导工作,全省150人和全市170人的装配式建筑培训班在荆门举办,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