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地处北京西部山区,经济条件发展有限,近日,住建委对门头沟的危房改造项目开始进行招标,将对门头沟的5个乡镇的危房进行改造,详细安排如下。
此次招标项目将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对门头沟区5个乡镇的危房改造中4类重点对象房屋状况进行安全鉴定。
1.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CEITCL-BJ10-1712099
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 预算金额:100万元
改造对象:
本市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对象为具有本市农业户籍,享受农村低保、低收入救助,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住房状况符合《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中C级危房、D级危房。
危房改造对象人员范围可根据中央和本市有关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翻建和维修加固两种。
危房改造以农村居民自建为主,各区要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居民住房实际情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申请人的意愿,合理确定危房改造方式。
新建翻建改造对象补助面积标准为:
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实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5平方米,共计45平方米;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8平方米,共计54平方米;
超出补助面积部分资金由个人自行承担。
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提交农村居民身份证、住房情况等申请材料。
本人或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代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
以上就是门头沟危房改造政策的详细要点,需要改造的一定要申请上报,才能够获得改造机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