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是近几年来国家实行的惠民政策,主要是为农村的困难户改善居住条件。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提出,合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已出炉,想知道的看这里。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要求各地区集合乡镇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最后一年,2018年必须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户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员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2019年将不再安排;危房改造必须是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户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员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种的C、D级危房户,且之前并未享受过危房改造资金补助。
对于已经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户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员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批程序进行申报;C级危房只能维修加固,不得拆除重建;D级危房可以拆除重建。原鉴定为A、B级的房屋,若在鉴定后出现基础下沉、墙体开裂、房顶塌陷等损坏的,可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为C、D级的,若之前未享受过危房改造,可以申请危房改造。
各乡镇可超额完成下达计划数,不得少于下达计划数,危房改造要保证安全,要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同时要提升改造效果,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2018年元月31日前完成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等程序,同时统计汇总维修加固总户数及拆除重建总户数并报县住建局。各乡镇、村危房改造均一次性评议公示、一次性审核公示,不得分批次评议公示和审核公示。
农村危房补助标准维修加固6000元/户,拆除重建20000元/户;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50%,2018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内业档案等要求待市里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下发后,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符合要求的要赶紧申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