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鸦,这一起源于纽约布朗克斯区的特殊艺术形态,已在世界各地落地生根。然而,记者巡城发现,这样一抹城市街头的色彩在长春市仍属异类。最近,有不少市民在长春市的大街小巷发现了一幅幅色彩丰富、个性张扬的涂鸦,其作者署名均为“OM”,随着“OM”新作不断出现在长春街头,这位作者在网络上走红,被网友称为“涂鸦圣手”,而涂鸦这种艺术形式也引发热议。
神出鬼没:涂鸦引起城市关注
据了解,第一个被发现的涂鸦是于2017年2月27日在南湖大桥南侧被关注到,内容是一名女子沐浴的背影图,她盘着头发,在用毛刷擦洗背部,整幅涂鸦画风比较成熟,线条流畅。在涂鸦左侧,有“OM”英文字母,后经工作人员进行清理,从此“OM”便进入了长春市民的视野内。
3月4日上午,有市民称在南湖大桥南侧桥体再现一幅“仙鹤”涂鸦,而这次不光有画,还有一行字。这次的涂鸦就在上次发现涂鸦处的另一侧桥体上。图中的仙鹤羽色素朴纯洁,体态飘逸雅致,高昂着头,展开翅膀。在仙鹤涂鸦的旁边,仍然署名“OM”。与之前的涂鸦不同的是,这次的“仙鹤图”旁边还留下了“保护动物环境”一行字。
3月10日早7点35分, 这次“OM先生”的新作在长春凯旋路附近,他这次涂绘了一只看起来栩栩如生的荧光绿大青蛙,整个画面立体感十足,仿佛要从墙上蹦出来一样。
3月14日18点31分,神秘的“OM”先生通过微博发布了一幅公益地面立体画,本次涂鸦位于长春·北湖森林湿地公园,画名为《湖面禁行》。“OM”在微博上表示,涂鸦只是工具,他要表达的是天气转暖,禁止冰面行走,以免冰窟食人,留下的只是鞋子。
同样是3月14日,在长春高速收费站入口出现了一沓百元钞票,十分引人瞩目。然而这也是“OM”先生的大作,被命名为《减速慢行》的立体涂鸦十分逼真,惟妙惟肖,他说这幅画是表达要遵守交通,防止“意外”发生。
3月16日凌晨3点14分,OM在长春街头第七幅作品《火烈鸟》出现在长春市中医院总部旁。
在3月19日,吉林长春北远达大街龙兴桥辅路旁边的桥体上,再次出现了署名“OM”的涂鸦作品。而这次的作品是一条高四米,长七米的传说中的神龙。此幅涂鸦用时比之前作品多用一倍时间,画了6个多小时。
法律规定:公共建筑涂鸦属违法
对于涂鸦艺术家来说,整个世界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帆布。这位不知男女、年龄谜一样的OM先生在微博上称:自己是一位涂鸦者,2017年开始着手涂鸦。他的涂鸦作品是不具备任何意义的或是热门代表性内容的涂鸦,是不受法律约束的。最后还引用了王健林的口头禅,并表示“定个小目标,先画100幅”。不过,肆意涂鸦真的不受法律约束么?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长春市市容环境管理卫生条例》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临街的建筑物上张贴涂写,“这种行为违反了《长春市市容环境管理卫生条例》的规定,但是它又区别于张贴小广告一类的行为,是属于涂写、绘画类的。但是毕竟是违反了相关规定。”
一位街头涂鸦爱好者表示,“其实街头涂鸦主要吸引人的就是它的不合法性。涂鸦爱好者经常在夜里偷偷去创作,享受那种刺激感,第二日还能见到震撼的视觉效果,体会创作的乐趣。”
存在争议:涂鸦是艺术 还是乱涂画?
在网络上,人们对于街头涂鸦向来褒贬不一。有的人认为涂鸦就是乱涂乱画的一种形式,而有的人表示涂鸦的本质是想通过宣泄式的画作传达自己的感情与想法,是一种草根文化,更是一种平民艺术。
网友@冰天雪地里的汗水说,虽然好看,但是缺德!这回又要辛苦环卫工人了。
@纯真的飞猫说,我感觉还不错,反正比挂广告强多了。
@S13别回复我:公共区域不是私人画布,不能要求其他人“欣赏”或接受这种所谓的艺术,“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在自己家里的墙上画,就不会有“困惑无奈”了。
@wuli雪xue:如果能成片整体规划,起到文明宣传那不是更好。
理性声音:完善法规 指引涂鸦
热爱涂鸦的动画学院动画系大四学生王静达告诉记者,“其实在长春很多地方的墙壁上都有涂鸦,有的与周边的艺术氛围非常切合,但是如果涂鸦放任自由,会给城市造成负面影响,如果能开辟一处吸引涂鸦爱好者的地方,那就好了。”
热爱旅游的李小姐说,街头艺术在欧美国家是很常见的艺术形式,好的街头艺术能让一个简单的风景变得无比亮眼,就算是一个街角,都能趣味满满。但是同样存在一些色调阴暗,线条生硬、混乱,攻击性较强的涂鸦,让人看着心烦意乱。“中国文化比较含蓄,人们不习惯用涂鸦等艺术手法表达感情”,李小姐认为,“应该完善法规,界定什么内容的涂鸦、哪些地方的涂鸦是合法,什么是不合法,这样才能让涂鸦有真正的发展空间”。